某物业保安员装备及其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保安员装备及其使用管理规定
(1)装备
a.制服
帽、帽徽、衬衣、领带、外衣、大衣、袖章、领章、皮带、雨披、水鞋、手套、皮鞋
b.配备
橡皮警棍、电警棍、电筒、工作证、对讲机
(2)制度
a.上述配备须按当值时岗位的分配及天气状况而适当地穿及携带;
b.换季时衣着须统一,由上级订定;
c.所有私人衣着不得外露,领口钮必须扣上,领带束紧;
d.发放制服须订立合理寿命,领料人须适当保管及使用;
e.当值时制服必须保持笔直整齐、经常洗烫;
f.其他非个人发放的配备必须在交接班时清楚无误地移交予接班人员,如有差误,责任在当班者身上;
g.保安员在使用各种配备时必须遵守“保安器械的使用及保管规定”,否则须负上经济损失的责任而予以赔偿。
(3)购买
a.制服可自行定制或从专门店购买,出具单位证明;
b.自造制服不得与公安人员制服相同;
c.器材必须有单位证明于专门售卖店购买。
(4)保安器械的使用及保管规定
a.对讲机
(a)手提对讲机是供作通讯之用,例如巡逻保安员与控制中心或管理处有关人员的通讯;
(b)保安员领取对讲机后,必须确保机件操作正常,每次通讯必须先叫出接收方代号,接着由发出一方叫出自己的代号(如:陈队长,保安员123号叫,请通话);
(c)说话要自然,并经常紧记以下四点:节奏、速度、音量和声线高低;
(d)遇有紧急情况,发讯号者有讲话的优先权,开始时须先说出“紧急通话”这句话;
(e)有故障和操作不正常的对讲机必须尽快呈报和交管理处安排修理;
(f)严禁使用对讲机作聊天、闲谈等与工作无关的用途,亦绝对禁止使用污言秽语;
(g)对讲机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确有需要时须报主管领导批准;
(h)`对讲机应严格接规定频率正确操作,严禁私自拆下,乱调频率;
b.橡皮警棍
(a)保安员在巡逻时须佩带橡皮警棍;
(b)橡皮警棍只供作防身或自卫用途,不得随意使用,更不得随意挥动作威吓或攻击用途。
c.电警棍
(a)购买电警棍必须先取得区派出所的批准;
(b)电警棍只能在发生重大事故时使用,平时必须由保安主管好好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