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动火管理规定
1、特级动火票为三道红杠。用于易燃、易爆设备运行中的动火和罐区抢修等。
2、申请动火单位提供动火点安全动火方案,经厂主管领导或总工和消防安全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动火时间不超过8小时(含中途停歇时间)。
动 火 安 全 措 施
1、将动火设备、容器、储罐、管线等内的油类及易燃易爆气体等可燃物彻底清扫干净,并有足够时间进行蒸气吹扫和水洗,达到动火条件。
2、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所有管线,加上盲板。
3、塔、罐、容器动火,要做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前人在外边进行设备内明火试验,工作时人孔外要有专人监护。
4、塔内动火必要时可用石棉布或毛毡用水浸湿,铺在相邻两层塔盘上进行隔离。
5、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米)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要清除易燃物,并予封闭。
6、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把线及二次线绝缘必须完好,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它设备搭接。
7、高处动火(2米以上)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风力较大时视具体情况而定,大于5级时禁止动火。地面作业时遇7级风应停止动火。
8、动火现场备蒸汽带根,灭火器 个,铁锹 把,毛毡 条。
9、罐区动火时,动火点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得脱水,清除周围易燃物。
10、动火时加强和生产岗位联系,遇有跑油、串油和易燃易爆气体,立即停止动火。
11、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必要时做防爆分析,周围设备遮盖,封闭下水井、漏斗,清除油污,附近不得用汽油等易燃物质清洗设备零件。
12、下水井动火,应将可燃物吹扫干净,封闭进出口。如果向井内接管线,而不在井内动火,则将井内管子一端封闭隔离。
13、电缆沟动火,检查有无易燃气体和积油,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
14、动火开始前和动火结束后,均要认真检查条件是否变化,不得留有余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