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工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 目的
对设备维修人员的维修行为进行约束,保证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青特集团所属各子公司的设备维修人员。
3 管理职责
3.1 设备维修人员按照本规定的规定执行。
3.2 各公司设备管理人员监督检查本公司该规定的执行情况。
3.3 设备工装处监督检查各子公司的规定执行情况。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维修工作前,先检查设备是否停止运行,电源、气源是否断开。如果机器与动力线未切断时,禁止工作,并在开关处悬挂“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4.2设备维修时应悬挂“在修设备”标牌,置于显眼处,并告知设备操作人员,之后实施维修。
4.3穿戴好防护用品。
4.4维修前应仔细检查所用工具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损裂,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4.5凿、铲工件、清理毛刺及使用手提砂轮时,严禁对着他人工作,要戴好防护镜,以防止铁削飞出伤人。使用手锤时禁止戴手套。不准用扳手、锉刀等工具代替手锤敲打物件,不准用嘴吹或手摸铁削,以防伤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明显的毛刺。
4.6在装拆侧面机件时,如齿轮箱的箱盖,应先拆下部螺丝,装配时应先紧上部螺丝。重心不平�的机件拆卸时,应先拆离重心远的螺丝,装时先装离重心近的螺丝。装拆弹簧时,应注意弹簧崩出伤人。
4.7清洗零件时,严禁打火或进行其它明火作业。
4.8使用扳手紧固螺丝时,应检查扳手和螺丝有无裂纹或损坏,在紧固时,不能用力过猛或用手锤敲打扳手,大扳手需要套管加力时,应该特别注意安全。
4.9使用手提砂轮前,必须仔细检查砂轮片是否有裂纹,防护罩是否完好,电线是否磨损,是否漏电,运转是否良好。用后放置安全可靠处,防止砂轮片接触地面和其他物品。
4.10使用非安全电压的手电钻、手体砂轮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橡皮垫上。在钻孔或磨削时应保持用力均匀,严禁用手触摸转动的砂轮片和钻头。
4.11使用手锯要防止锯条突然折断,造成割伤事故;使用千斤顶要放平提稳,不顶托易滑地方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多人配合操作要有统一指挥及必要安全措施,协调行动。
4.12用台钳夹持工件时,钳口不允许张得过大(不准超过最大行程的2/3)。夹持园件或精密工件时应用铜垫,以防工件坠落或损伤工件。
4.13钻小工件时,必须用夹具固定,不准用手拿着工件钻孔,使用钻床加工工件时,禁止戴手套操作。使用砂轮机按砂轮机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4.14维修空气压缩机时,必须把余气全部放掉。
4.15维修时局部照明时应使用低压(36v以下)照明灯,严禁使用高压灯,谨防触电。
4.16试车前要检查电源联接是否正常,各部位的手把、行程开关、挡块等是否正常,传动系统有无问题,机床内部有无遗留的工具、零件等物品。安全防护装置要装好,然后才能开车。不得将手伸入已装配完的变速箱,主轴箱内检查齿轮。检查液压设备时禁止敲打,禁止任意拆卸各接头,以防止高压液体喷出伤人。
4.17高空作业时,严格按照高空作业要求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带;梯子要有防滑措施,并有人看护;升降平台在使用前要全面检查安全互锁装置的有效性,并有人看护。
4.18使用强水、盐酸等腐烛剂时要戴好口罩,耐腐烛手套,并防止腐烛剂倒翻。操作时要小心谨慎,防止外溅。
4.19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尽量放在一起,并按规定安放,不要乱丢乱放,防止踩在零件上摔伤。
5 检查与考核
5.1对违反《设备维修工安全操作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操作人员处以1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