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院一般维修材料、工具易耗品使用管理规定
职业学院一般维修材料、工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材料、工具、低值品和易耗品的管理及使用,防止积压浪费,保证办公、教学、实验、科研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各方面使用的材料、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以下称简材料)均不属固定资产。
2.材料的计划、采购、提运、保管、使用和回收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做到验收、进出库手续齐备、清楚、健全帐卡记录,保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各单位所需材料,原则上由学院物资保管室直接供应。对所领材料,必须建立进出消耗帐,领用人员要签字。对公私两用材料,严格审批,控制使用。
4.由教务处及总务处负责管理和监控材料的使用情况。
5.各单位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材料的计划、领取与保管,并建立明细帐和领用登记。物资管理人员力求稳定,若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6.各单位应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使他们自觉地管好、用好各项材料,反对一切铺涨浪费、化公为私有的行为。
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制度的失职人员应视情节轻重及本人对错误的认识程度,给予适当的批评或处分。
7.材料的购入、发出、调入、调出、报损以及发生清点中盘亏,均按实际价格记帐。调入、调出材料有运杂费凭据计入价款,无运杂费凭据的不计入价款之中。
8.凡教学、科研所需材料,原则上由教务处及总务处根据批准计划统一进行采购。
9.填写材料需求计划时,应填写《*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申报表(一般维修材料、工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附件1),同时填清物品需用时间,凡按计划要求采购的物品,使用单位必须领取。计划未经批准不得先行采购,否则造成积压追究采购人员责任。
10.材料采购回来要及时进行验收入库。由项目牵头部门填写《*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入库验收记录表》(附件2);采购人员应会同有关人员进行交接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作好记录,向有关供货商或运输单位办理退换或索赔手续,对贵重、稀缺的进口材料,使用部门可派有经验的人员协助验收。
11.材料入库时,由经办人员按照发票填写入库单一式四份(采购员、保管员、财务处、总务处各一份以备待查),汇同发票经保管员及主管领导签章后及时完清财务相关手续。
12.贵重、稀缺材料及制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明细帐和领用登记等。
13.做好盘点工作。对库存材料实行年终盘点,保证帐、物、卡、资金四相符,对有物无帐、有帐无物的盘盈、盘亏物资要如实填写盘点表,注明原因,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并将情况上报分管院领导。
附件:
*职业学院物资采购申报表(一般维修材料、工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