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在卸料区以及各危险部位分别设置安全警示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二、渣场必须配备认真、负责,并具有一定安全常识的指挥人员,正确劳保着装,穿反光衣,配置口哨、指挥旗。
三、车辆在运输和卸料过程中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将车辆开(拖)到安全地带进行抢修,严禁堵塞出渣道路。
四、车辆卸料时,必须保证车辆停于相对水平位置,严禁车辆停于斜歪部位起厢卸料。后轮距离临水、临边侧2.0m以上,严禁直接临边卸料。
五、卸料车辆要严格服从指挥人员指挥,按指挥人员指定地点卸料,严禁随意倾倒渣料。
六、赶料时必须等卸料汽车离开斜料区后才能开始。严禁汽车卸料时跟进赶料。防止推土机将卸料中的汽车推动碰伤或卸渣将推土机堆埋或砸伤人员及设备。
七、严禁车辆与推土机在回填区边线处或在同一卸料点作业,回填区临水侧或高位临边侧赶料的推土机驾驶室侧门应拆除或处于开启状态。
八、推土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准独立操作。操作设备必须执行其安全操作规程,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过程中严禁其他人员坐在驾驶室内。
九、专职安全员加强巡查,安排专人对卸料区巡视,定期对卸料区坡面比进行观测,并负责对卸料区裂隙、塌陷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裂缝和坍塌症状,立即通知卸料区人员和设备撤离,并及时报告当班施工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严禁在临水或高位临边侧卸料前后的停车检查,卸料工作完成并大厢复位后应及时将车辆开离卸料区。
十一、不听卸料指挥人员指挥,未将弃渣运送至制定地点随意倾倒的,每车罚款100000元,并建议将该车辆清退出场;对存在安全隐患,不服从管理人员指令的,每车次罚款10000元,其它不执行施工局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指令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5000罚款。违规行为由渣场维护单位举证举报,施工局安全环保部核实后,根据情况进行经济处罚。
十二、本规定解释权归施工局安全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