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①现场乙炔瓶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时应放在储存间。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②储存乙炔瓶时,乙炔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储存。
③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④应使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乙炔瓶的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
⑤汽车运输乙炔瓶时,乙炔瓶应妥善固定。气瓶宜横向放置,头向一方。直立放置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⑥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
⑦乙炔瓶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
⑧乙炔瓶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减压器与瓶阀的连接应可靠,不得漏气。
⑨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不小于98kpa的压强。
⑩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