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电维修安全管理规定3
强电维修安全管理规定(三)
1.强电维修人员要认真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2.强电主管或领班监督指导并检查维修情况。
3.严格执行电工'四措八制',严禁违章作业。
'四措':
⑴停电
⑵验电
⑶挂地线
⑷设临时遮拦、悬挂标示牌
'八制':
⑴工作票制度
⑵操作票制度
⑶查话及交底制度
⑷工作许可制度
⑸工作监护制度
⑹工作间断及工作转移制度
⑺工作终结及送电制度
⑻调度管理制度
4.强电维修人员维修时必须穿长袖衫、长裤、绝缘鞋,使用绝缘工具,严禁穿背心、短裤及不符合电气操作人员的服装,如金属丝钉的钮扣等。
5.带电维修时,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防止触电、短路等事故的发生,严禁一人独立带电操作。
6.严禁带电挂拆地线,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7.设备停电检修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时须悬挂临时接地线,设临时遮拦,悬挂标示牌。
8.在配电室维修时必须遵守配电室的有关规定。
9.电气设备所有金属外壳要有可靠接地装置。
10.高空作业时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在工作中上下抛掷工具材料和物品。确需上下传递,用吊绳和吊袋传送。高空工作的下方2米范围内不得堆放物品或易碎物品。
11.当发现有掉闸时,电工应立即到现场,首先了解掉闸原因,排除故障方可送电。连续送电不得超过三次,防止影响其它回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