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医院缩短平均住院日管理规定
附属医院关于缩短平均住院日的管理规定
各科室:
为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使现有的卫生资源得到更加有效的利用,为病人节省住院费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各临床科室遵照*市医[2009]106号《**市第一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标准(临床部分2009版)》附表:全院各科平均住院日控制标准,严格控制患者住院天数。
二、努力增加微创手术,重视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加快知识的更新,推广适宜的新的诊疗技术。
三、提高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人员出门诊的比例,确保门诊入院诊断正确率的提高,规范入院前检查,做到专科专治。
四、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等,缩短诊治时间。
五、按照**市第一医院关于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实施细则专题会议纪要实行单病种诊疗,并逐步开展临床路径诊疗,以减少患者住院时间。
六、各医技科室按照三级医院综合评价指标,按时出报告,缩短患者等候时间。
七、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实行**市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的通知(*卫医[2009]346号)实行部分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以减少检验和检查时间。
八、检验科向临床提供检验手册,减少不合格标本。落实辅助检查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时干预或调整治疗方案。检验人员一旦发现患者的检验结果提示需要增加检验项目时,必须立即与临床医生沟通,并向临床医生建议利用已有的标本完成需要追加的检验项目,协助临床缩短诊治周期。
九、病人信息和检测实行条码和网络传递,提高医疗效率。
十、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控制在3天之内。
十一、加强院内感染管理,降低感染发生率。
十二、加强护理质量管理,经常巡视患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护理纠纷及差错发生。
十三、患者病情痊愈或好转要求出院时,应及时办理,不得拖延。
本管理规定自20**年1月19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