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专家门诊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专家门诊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了加强专家门诊管理,保障专家门诊工作秩序,方便广大患者就医,提高专家门诊工作水平,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专家门诊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承担。已在门诊工作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不承担专家门诊工作。
二、各科按专业及工作需要,安排专家门诊坐诊时间并排班,排班表上报门诊部及医务科各一份。每天上午8:30及下午3:00定时到门诊坐诊。
三、专家必须到门诊专家诊疗室坐诊,不在门诊专家诊室坐诊者,不挂其专家号。
四、各专业的专家要充分珍视专家门诊时间。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坐诊者,要提前通知门诊部及医务科。空岗者每次罚20元,连续空岗2次以上者全院通报批评。医务处每月负责统计专家坐诊情况,并在院中层干部会上通报。
五、门诊部要认真做好统计记录工作,每天上午8:30及下午3:00定时核实专家坐诊情况,并通知挂号室按专业挂号。
六、专家门诊挂号费按5元/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