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内安全管理规定
1.政教处是教学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组织领导班主任和值周师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要坚持每日对教学楼内各教学班、走廊、楼道等重点部位的纪律、卫生、安全进行巡视、检查、评比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协调、沟通、上报,消除安全隐患,纠正不安全行为。同时,组织好平时的应急逃生演练,增强师生是自救能力。
2.值周师生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负责好自己分管的楼层和区域。遇到事关师生安全的事件,要及时、灵活、妥善处理,将问题和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防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在校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值日工作。在清理环境卫生时,不得用扫除工具打闹玩耍;班主任或值日组长要注意值日同学的劳动安全,合理分配值日任务;值日同学要将垃圾杂物倒在指定地点,不得私自焚烧或胡乱堆放;搞完卫生后,值日同学要将扫除工具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4.学生上、下楼梯要按照规定路线,靠右行走,不得跑动,不滑行楼梯栏杆,不得互相推搡、拥挤、起哄,以防发生踩踏事故;不得在教学区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不做有危险性的游戏;不得攀爬教学楼和窗户;不乱动楼内消防、水暖、电器设施。
5.学生在校内受到伤害,要及时报告老师。如有校外人员或校内行为不良学生胁迫或欺骗自己到校外去时,也要及时报告老师,否则属于擅自离校行为。
6.如遇地震、火灾、爆炸、倒塌等突发应急事件,需要及时疏散师生,紧急避险逃生时,在场教师要以保护学生生命为己任,迅速组织学生有序、快速撤离现场,靠前指挥、殿后撤离,到达安全地点清点人数,组织有效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