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消杀监控管理规定-5
物业小区消杀监控管理规定(5)
1.目的:
为营造和保持一个卫生、文明的生活环境,控制“四害”的孳生,提高小区消杀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规定。
2.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
3.职责:
环境主办负责小区消杀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消杀效果检查、监督、指导、评估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春夏期间每风吹草动对蚊蝇、蟑螂、楼内消防通道、电梯厅、消防梯、垃圾桶,对楼外绿化带、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采光井、停车场进行两次消杀,以白天为宜,至少每月8次为佳;
4.2消杀前一天应张贴《消杀通知》及相关消杀标识,明确消杀范围及注意事项;
4.3绿化植物病虫害的消杀尽量选择周一至周五进行,特殊情况可安排于周六或周日,以避免顾客休息为宜;
4.4每月组织一次灭鼠行动,由专人负责在楼内外投放毒饵,应22:00点以后进行,第二天早上7:00点以前将检死鼠,用垃圾袋装好统一放到垃圾房,对遗留的毒饵应及时收好放于指定地点,由专人保管,并于次日投放一次。
4.5消杀前,必须严格按体系文件规定进行浓度配比,严禁任意提高消杀药物浓度;
4.6有皮肤过敏者及身体状况不佳者不能从事消杀工作,消杀前应戴好口罩、胶手套。
4.7消杀工作完毕后,应将消杀用具、用品放回指定仓库,不能乱丢乱放,消杀人员要用肥皂擦洗皮肤裸露处,有中毒症状应马上送医院解毒救治;
4.8本规定从即日起由环境主办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