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员工培训期间管理规定
酒店员工培训期间管理规定
为加强酒店培训期间员工的管理,确保培训工作由始至终的开展,从而提高新员工的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接受培训的全体员工。
2、员工培训出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3、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员工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员工和被代签员工均按旷工处理。
4、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填写员工请假单,并呈请相关主管核准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查,否则以旷工对待。培训部门不接受口头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5、上课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因公并持有证明者除外)。按酒店考勤管理制度论处。
6、培训期间,员工要服从授课老师安排调度,不允许顶撞、辱骂上级。 7、上课时应保持课堂安静,把手机调成静间或关闭;严禁在上课时吃零食,讲小话;课间休息时,严禁在课堂内外嬉戏、打闹及大声喧哗。 8、上课时不允许看与培训内容无关的书籍,对每堂课的内容都要作笔记并认真领会、复习。 9、员工应随时注意自己的形象,讲究个人卫生,并检查自己的着装与仪容仪表,不允许穿奇装异服,留长指甲,男生不允许留长发、胡须;女生不允许化浓装,披头散发。 10、培训期间一般情况下不许会私客,更不得带入培训场所。 11、爱惜公共财物,如有偷窃行为,打架斗殴等影响酒店形象者予以开除。 12、培训期满,经过理论与实践考核,结合培训期间个人综合表现,考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工作岗位,成绩不及格、表现差者不予录用。 13、新员工入职考核有两次机会,补考仍不及格者,人力资源部门不能录用。
14、全体学员均应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相关制度处罚,受书面警告(含)以上者计入个人档案,同时取消优秀员工评选资格。
二〇一一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