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商城空店铺使用管理规定
商城空店铺使用管理规定
ho广场各楼层现有少量空置店铺,为提高空置店铺的利用价值、更好地为ho广场商户提供服务,现就空店铺的使用规定如下:
一、ho广场空置店铺的借用对象仅限于ho广场的租赁商户及集团下属各部门。其它单位和个人不予借用。
二、空置店铺的管理权在一力物业公司,如需借用空置店铺须到物业公司填写《一力物业空店铺使用申请表》,经物业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指定店铺位置后方可借用,并办理借用手续。
三、空店铺除存放物品外,不得做其它用途,空店铺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品及易变质食品等。
四、空店铺在被借用期间,物业公司有权根据该店铺的出租及其它情况随时进行更换或终止使用。借用方必须配合物业公司工作。
五、空店铺上配链锁,由使用者自行控制。
六、空店铺的借用者需向物业公司商管部提供详细通讯联络方式,以便在店铺被租赁出或遇紧急情况时及时通知到对方。如物业公司通知不上对方或通知上但不来的,物业公司有权强行进入或对店内物品搬至它位置存放,并且如发生此类突发事件,不能完全保证物品的安全。
七、空店铺存放的货品丢失、损坏,物业公司不予承担责任。
八、在使用空店铺时不得损坏店内设施及物品。如:店铺玻璃门、窗(含五金配件)、配电箱、消防报警设施及各类管线等。如有损坏或丢失,由借用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空店铺的货品进出需在商场营业时间内进行(大宗货物除外),由商管部签发《物品通行证》行走指定货梯和通道。
十、在终止借用时,需由使用者将店铺内的物品全部移出,清洁店内卫生,经物业公司检查验收后收回该店铺。如到期后借用者未按时移出店内物品,又没有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物业公司有权将店内物品视作废弃物处理。
十一、办理使用空铺,需交纳200元抵押金,此费用在退铺时如未违反上述规定之内容将一并返还。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