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小区简易菜市场摊位经营管理规定
教工小区简易菜市场经营摊位管理规定
为了方便小区教职工生活,**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在小区简易菜市场提供若干摊位。为规范经营,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经营范围:食品、蔬菜、水果等。
2、经营者所出售的食品、蔬菜、水果等商品应从正规渠道进货,必须确保商品的安全卫生。
3、经营者必须保证每天按时为教职工提供经营服务。如连续两天无故不出摊,物业中心将收回摊位。
4、所售商品价格合理,严禁缺斤短两。
5、未经物业管理中心同意,经营者不得私自将摊位转让给他人。否则,后果由经营者自负。
6、经营者要遵章守法,不得在市场内干违法之事。如有违者,一切后果经营者自负。
7、经营者每天必须将摊位周边卫生打扫干净。
8、物业管理中心根据情况,在对摊位经营采用收费前,将通知经营者。摊位出租,现有经营户优先考虑。
9、每个摊位按物业中心要求交纳押金。经营结束后,凭押金凭证在物业管理中心办理退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