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小区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小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在当地公安、司法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物业公司指派专职保安人员负责24小时门岗值班和巡逻制度,并随时接受住户报警和处理紧急事故。所有住户和小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2、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和赌博。
3、不得故意损坏公物和他人财物;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4、严禁卖淫、嫖娼和出租传播淫秽录像及物品。
5、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易燃、剧毒物品进入小区。
6、严禁各种流动商贩进入小区叫买叫卖。
7、严格执行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凡在住宅区暂住的人口必须在24小时内持本人身份证到业主管理委员会办理暂住手续,三天以上到派出所申报暂住手续,并按规定时限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