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物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顾问项目业主临时公约附件二:
顾问项目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定立本规定,并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本市市容及环境卫生规定。
2、注意保持本物业的环境卫生,不乱扔烟头、纸屑,严禁随地大小便。
3、不在本物业内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4、应当将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5、不破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体育设施等。不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6、不在公共场所种植花草树木,搭花架。
7、在自家花园内种植树木不超高,影响邻里。
8、不违反政府规定或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9、本物业不得饲养以下动物:(此处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增加及删减)
狗()家禽()鸽子()其他:________
对于本物业内允许饲养的动物:
1)饲养人应当遵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并告知物业管理部门;
2)在遛狗时,应以绳束之,佩戴口罩,及时清洁宠物在公共区域内排放的粪便;
3)饲养动物,如滋扰邻里,有安全隐患,应自行将动物清离本物业。(如当地法规有相关规定的,可按地方法规操作)
10、注意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应自行清除,污染、破坏地面、墙面的,需恢复原样。
11、不利用门窗、玻璃窗等地方张贴广告,不在玻璃窗上张贴报纸,以免有碍观瞻。
1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排水管道,防止随处滴漏。
13、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排除故障或更换。
14、商铺业主不超线经营,越线摆卖。
商铺业主不随意悬挂招牌。悬挂招牌应符合当地政府规定,不影响本物业整体形象,不损害相邻业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