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篇物业公司聘用外省市务工人员管理规定
经典物业公司聘用外省市务工人员管理规定
1.根据公司业务特点,为了加强聘用的外省市务工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各部门招用外省市务工人员必须依照政府有关规定,手续齐备。
3.公司所属部门招用外省市务工人员,须事先申请,经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报综合部备案。
4.外省市务工人员必须具备齐备的证明、证件,国家规定的特种行业必须具备该行业操作证。
5.外省市务工人员的招用、技术考核(含资格验证)由各部门负责。正式上岗前必须培训。
6.外省市务工人员一经录用需到综合部办理备案手续。用工手续由综合部统一办理,其它手续由各部门自行办理。
7.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执行公司统一的标准:
综合部按上述标准,依据公司办公会核定的总额通知财务室发放至各部门,个人、奖金数额由各部门自行调配。
8.招用的外省市务工人员考勤由各部门负责,月末经部门领导签字审核报综合部备查。
9.招用的外省市务工人员的后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统一组织各部门自行管理。
10.凡使用公司的生活用具、工具、工作服的外省市务工人员须交纳押金。其标准为熟练工500元/人;技术工(含警卫人员)800元/人。寻呼机500元/台。使用其它特殊用品的,标准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后,报综合部备案。
10.1押金的交款时间为领取第一个月工资时,由部门负责人统一收取,并办理个人储蓄卡后交财务室统一管理。
10.2外省市务工人员离职或辞退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工作交接完毕后,由部门经理书面通知综合部办理辞退手续。在办理完辞退手续后,退回押金。
11.外省市务工人员丢失或非正常损坏公司物品,按公司有关规定赔偿。
12.各部门要根据国家规定对本部门招用的外省市务工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职业教育、岗位技能培训、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确保公司的工作秩序。
13.外省市务工人员管理列入部门领导工作考评范围,对领导忽视管理造成的损失,追究领导责任。
14.外省市务工人员考核由各部门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制定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