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饲养家畜家禽宠物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饲养家畜、家禽宠物的管理规定
为美化住宅居住环境,防止病疫传播,保障小区居民权益不受侵犯,特制订本规定。
一、禁止饲养鸡、鹅、猪、猫、肉鸽等以食肉或观赏为目的的家畜、家禽。
二、饲养观赏鸟、信鸽,不得占用楼道、楼梯间、天台等共用的地方,不得在外墙和防盗网外部挂入鸟笼,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和生活,不污染环境。
三、养犬须严格按照《养犬规定》办理“养犬许可证”、“犬类免疫证”及号牌,严禁无证无牌及违反规定养犬,无证无牌犬不得出入本小区。
四、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为犬佩带市城管部门制作的号牌。
2、为犬带防护口罩。
3、佩束犬链并由成人牵领、看管。
4、限时清除犬只排出的粪便。
五、禁止携带犬进入餐厅、商店、康体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