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场项目商户经营管理规定
大市场项目商户经营管理规定
为保障大市场健康发展,长期繁荣,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在大市场内参与经营活动者均有责任共同维护zz大市场三期的形象。
1、礼貌经营,文明经商。使用'谢谢、你好、慢走、欢迎下次光临'等文明用语。禁止污言秽语,谩骂消费者。
2、与消费者发生纠纷要耐心细致解决,不得推诿。
3、经营者要注意自身形象,不说粗话、衣冠整洁,商户之间不闹纷争。
4、商铺雇员须统一着装,佩带统一制作的工牌。
5、公共场所禁止打牌、饮酒。
二、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1、市场内参与经营活动者,应积极学习和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经商水平,共同维护大市场的繁荣、稳定。
2、所经营商品来源合法,货真价实,严禁摆放、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准或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或内容不健康或国家禁止流通的商品。
3、必须合法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明码标价,严禁掺杂使假、缺斤少两,欺行霸市,强卖骗卖,哄抬物价。
4、禁止采取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销售。
5、亮照经营,做到资质合格、证照合法齐全。
6、未经物业公司批准,业主/经营户不得改变商铺的用途及经营范围、类别或品种,更不得擅自停业,歇业或将商铺长期闲置。
7、经营做到诚信守法,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取得特种行业批准的除外)。
8、所有商品不得摆放在商铺外部销售,否则,市场管理员有权制止或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