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公司培训风险防范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培训风险防范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避公司培训风险,加强培训工作的专业化管理
2.适用范围
均豪全体员工。
3.职责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总部组织的培训风险防范工作。
3.2项目部行政管理部负责项目内部的培训风险防范工作。
4.术语
5.程序
5.1风险防范的培训项目
5.1.1由公司总部组织,聘请培训讲师,由公司或项目部承担培训费用的大培训项目。
5.1.2由项目部组织,聘请培训讲师,由项目部承担培训费用的培训项目。
5.1.3公司总部批准,由总部或项目部组织并承担培训费用,取得物业(企业)经理上岗证书的培训项目。
5.2培训风险防范的执行程序
5.2.1总部组织的大培训
5.2.1.1参加总部组织的外派培训时,项目部参训人员必须经项目部执行总经理或执行经理同意,总部人员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报名参加培训。
5.2.1.2在正式参加培训之前,受训人员必须与公司签署《外派培训合同》,拒不签署《外派培训合同》的人员不能参加此次培训。合同一式二份,合同中应注明培训内容、费用及时间,合同加盖公司总部公章,公司及个人各执一份。
5.2.1.3培总部行政人事部留存《外派培训合同》原件,项目部行政管理部留存复印件,培训经理完成助理级别以上人员签署外派培训合同的统计工作,各项目部行政管理部培训负责人完成主管级别以下(包括主管级别)人员签署外派培训合同的统计工作。
5.2.1.4助理级别以上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行政人事部培训经理必须根据外派培训合同的签署情况在《员工离职通知单》上注明有无外派培训及费用,并签字确认。
5.2.2项目部组织的培训
5.2.2.1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外派培训时,参训人员必须经项目部执行总经理或执行经理同意,方可参加培训。
5.2.2.2在正式参加培训之前,受训人员必须与公司签署《外派培训合同》,拒不签署《外派培训合同》的人员不能参加此次培训。合同一式二份,合同中应注明培训内容、费用及时间,合同必须到总部备案并加盖公司公章,公司及个人各执一份。
5.2.2.3项目部助理级别以上人员《外派培训合同》原件报总部行政人事部存档,项目部保存复印件,由培训经理统计签署情况。主管级别以下人员的《外派培训合同》原件在项目部存档,由项目部行政管理部培训负责人统计签署情况。
5.2.2.4助理级别以上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行政人事部培训经理必须根据外派培训合同的签署情况在《员工离职通知单》上注明有无外派培训及费用,并签字确认。主管级别以下(包括主管级别)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项目部行政管理部培训负责人必须根据外派培训合同的签署情况在《员工离职通知单》上注明有无外派培训及费用,并签字确认。
5.2.3物业(企业)经理上岗证书的培训
5.2.3.1原则上助理级别以上人员的物业(企业)经理上岗证书的培训由总部行政人事部组织,由总部确定参训人员,并需经项目部执行总经理、执行经理同或主管领导同意。
5.2.3.2在正式参加培训之前,受训人员必须与公司签署《外派培训合同》,拒不签署《外派培训合同》的人员不能参加此项培训。合同一式二份,合同中应注明培训费用及时间,合同加盖公司总部公章,公司及个人各执一份。
5.2.3.3因特殊情况,以个人身份参加物业(企业)经理上岗证书培训的人员,必须经项目部执行总经理、执行经理同意,撰写专项申请报告,由公司报销培训费用的,必须补签《外派培训合同》。
5.2.3.4总部行政人事部留存《外派培训合同》原件,项目部行政管理部留存复印件,培训经理完成助理级别以上人员签署外派培训合同的统计工作,各项目部行政管理部培训负责人完成主管级别以下(包括主管级别)人员签署外派培训合同的统计工作。
5.2.3.4助理级别以上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行政人事部培训经理必须根据外派培训合同的签署情况在《员工离职通知单》上注明有无外派培训及费用,并签字确认。主管级别以下(包括主管级别)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项目部行政管理部培训负责人必须根据外派培训合同的签署情况在《员工离职通知单》上注明有无外派培训及费用,并签字确认。
5.3 培训风险管理的注意事项
5.3.1 培训风险防范是每一位公司全体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5.3.2 培训风险防范需要项目部行政管理部相关人员的支持和配合。
5.3.3 培训风险防范的管理及解释在总部行政人事部。
5.3.4 凡应签署《外派培训合同》的培训项目而未签署的,对有关责任人,按《培训奖惩管理制度》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6.监督执行
公司行政总监
7.相关/支持性文件
《培训管理制度》
《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培训奖惩管理制度》
8.质量记录及表格
《外派培训合同》
《员工离职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