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开歇业管理规定-5
商场开歇业管理规定5
一、开歇业时间
平 日:9:00 ~ 19:00
节假日:9:00 ~ 19:30
具体开歇业执行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管理规定
1、在营商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开门营业和停止营业。
2、开业前10分钟,商户必须有人员到场,将铺位内主或付光源打开、铺位清洁好,作好营业(客人迎接)准备。
3、营业过程中,商户人员必须遵守商场各项服务准则和产品质量标准,熟悉本经营品牌产品性能,做到对待客人热情周到、满意服务,提升商场和商铺形象。
4、商场内禁止商户带宠物等禁止物品进入商场内影响商场经营。
5、歇业后,各商铺必须将铺位内水电或门窗关闭,避免造成灾害。楼层管理人员应作好歇业前铺位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楼面、铺位安全。
6、商户如因特殊事由需延长歇业,必须提前半个小时通知商管部楼层主管人员,超延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7、歇业后,商户人员不得在铺位内留、寄宿。
8、每月最后2天为商户盘店日,商场歇业时间顺延1小时。
9、新进商户装修必须遵守商场装修管理规定的时间进行,不得在营业期间进行。如因时间问题必须在营业期间进行的,必须以不影响商户为原则,不得在节假日进行。
三、奖惩
1、商户当月每晚开门营业和提前歇业一次,第一次罚款20元,以后递增加倍处罚。
2、商户当月歇业未关水电或门窗一次,第一次罚款20元,以后递增加倍处罚。
3、商户当月营业期间,每关门一次,第一次罚款100元,以后递增加倍处罚。
4、商户当月带宠物入内或在铺位内留、寄宿,第一次罚款100元,以后递增加倍处罚。
5、商户为遵照装修时间管理规定,第一次罚款100元,以后递增加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