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学生公寓统一熄灯时间管理规定
鉴于新校区学生公寓目前尚不具备统一拉闸熄灯的条件,为保护绝大多数同学的利益,给大家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现对晚上统一熄灯事件及其有关规定通知下,望广大同学自觉遵守。
一、各公寓楼星期一、二、三、四、日最晚熄灯时间为晚11:00;星期五、六最晚熄灯时间为11:30。
二、到点需关闭的灯包括:宿舍主照明灯、阳台照明灯、卫生间照明灯;
三、每晚到熄灯时间,各楼以吹哨的形式进行提示,听到哨声后各宿舍应立即熄灯休息;
四、公寓中心、自管会、院系学生会将对熄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时熄灯的要进行提醒劝告;
五、不能按时熄灯或熄灯后又擅自开灯时间超过10分钟,且不服从熄灯劝告的,给予强制断电处理,并通报相关院系;
六、宿舍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酗酒打牌,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任何活动;
七、晚上需加班学习的同学应征得本宿舍其他同学的同意,所有成员签字,经楼长批准后可延时熄灯;
八、宿舍熄灯后,不得点燃蜡烛等其他违章物品代替照明工具;
九、宿舍舍长要对本宿舍熄灯时间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