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楼宇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楼宇装修管理规定
1.0目的
通过对业主室内装修的制度化管理,确保楼宇及公共设施的正确、安全使用,将装修隐患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物业服务中心为业主办理装修工作。
3.0职责
3.1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由品质督导部根据公司的管理目标制定,报物业经理批准,相关部门执行。
3.2客户服务部对装修从审批环节到复验全程、全方位检查、管理。
3.3工程组对装修内容进行技术把关,对相关工程进行技术监督、检查、验收。
3.4礼宾部对装修单位治安、消防、工人出入等方面管理,对物业服务中心在装修管理中其他事件提供协助。
4.0工作内容
4.1业主在收楼时,客服助理详细向业主介绍装修管理流程及应准备的资料。
4.2业主在报请装修时,客服助理首先审核装修资料,要求图纸资料包括:平面布置图、拆墙示意图、管道改变图、电气分布图及配电系统图、复式改建图(单元房或不改动的不必提供)、天花布置图;要求提供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应加盖红章。
4.3初步审核图纸时,应注意拆墙部分是否破坏承重结构及公共设施(如烟道);管道改动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穿过剪力墙;电气分布负荷是否违规;复式改建有无破坏外立面及外观、有无增加楼板等方面。如有不符要求的,应向对方作专业解释并要求对方修改装修设计方案,直致达到符合管理规定。
4.4所有装修图纸必须由业主签名方为有效,装修申请书必须详细填写。客服助理须检查业主是否在《装修施工承诺书》上签名,若须改动厨厕管道涉及防水工程的,应要求业主签订《房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防火安全承诺书》。
4.5图纸、资料符合要求后,客服助理将资料及《装修申请表》一同交部门主管审核,物业主管审核加批意见后转工程组审核装修内容及图纸,工程组必须就图纸具体内容做出专业批示。若有相关技术问题则退回客服组请业主或装修单位修改,
专业工程师负责向业主解释。在接客服组转交资料后工程组必须在一天内做出回复。
4.6所有资料经工程组审核符合要求后,物业主管将《房屋装修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呈物业经理审批,审批完毕后由客服前台通知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前来办理装
修手续。在资料符合要求到通知办理装修手续全过程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4.7装修负责人在办理装修手续时,客服助理应详细解释《装修管理规定》,《装修许可证》办理人员要详细填写装修内容和注意事项(特别是工程部提出的要求事项)。
4.8办理工人出入证时,要求对方提供该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彩色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放入装修档案,所办理的证件全部登记,记入装修申请书,放入业主档案。
4.9为规范装修管理、确保园区安全,要求装修工人实行持证出入。出入园区一定要将出入证佩戴在左胸处以备检查,未带证者当班保安员可以责令其出园区。
4.10在办理装修手续时,客服人员应向对方详细解释配套设施的报装事项(空调、热水器、电话、电视、网线等)。
4.11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时,客服助理通知工程组开通该单元的水电。
4.12装修施工过程中,物业助理每日巡检不少于一次,严格监督按审批图纸进行施工。对违章施工及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即时制止,监督其改正。必要时请工程部,保安部协助。物业助理认真填写《装修巡查表》,对违章装修处理全程跟进,做好相关记录,记入装修档案。
4.13物业助理认真做好配套设施安装,及煤气改位等工作的协调工作,与各业务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保持工作顺畅、高效,向业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14装修单位如在装修过程中对已审批的内容有改动或增加新的装修内容,必须书面申请并附由业主亲笔签名许可的图纸,客服助理初审后报工程组审核,较大改动须报物业部经理审批。客服助理在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即时向上级汇报。
4.15工程组在接到《装修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后,应对图纸资料认真审核,提出专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负责向业主提供专业解释。接到图纸资料后审核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
4.16工程组在业主装修过程中,应定期巡查,特别对隐蔽工程、防水工程全程严格
监管,防水工程必须与业主、装修单位进行闭水试验并签确确认书,对装修中如电气安装,给排水安装等向业主提供专业意见。
4.17工程组对业主在装修过程发现的需要保修的问题,负责与相关单位协调解决,结果报客服前台存档。
4.18工程组指定专业工程师协同客服组对装修工程进行初验、复验,并签署验收意见。
4.19礼宾部认真做好出入证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专证专人专用,人、证、房号相对,不得进入出入证规定之外的楼宇、房间。做好物品放行检查工作,按《物品放行申请表》注明物品放行。
4.20礼宾部对装修单位每日巡检至少一次,认真填写《装修巡查表》,对装修垃圾的堆放,消防器材、电梯前厅、卫生设备等严格检查,对搬运物品进行监督,发现有损坏园区、楼宇设施的,立即汇报客服前台处理,对搬运过程中使用电梯的情况进行监督,配合客服组对装修工作中其他事项的处理,所有装修检查记录统一交客服组,放入该户装修档案。
4.21广告牌、招牌、霓虹灯饰的安装及管理。
4.21.1有对外安装的广告牌、招牌、霓虹灯饰在安装前要向物管部提交安装申请及安装图样和文字说明,以及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的资料。
4.21.2提交的图纸、样图要有明确的尺寸及周边环境物的标识。
4.21.3制作的广告牌、招牌、霓虹灯饰等不能破坏周边环境,不能妨碍道路交通及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如安装部位涉及他人物业的公用部位,须经相应物业业主书面同意。
4.21.4招牌、广告牌、霓虹灯饰的安装,应由有安装资质的安装公司在物管部工作人员监督下安装。
4.21.5招牌、广告牌、霓虹灯应定期检查,保持完整、统一性,如遇台风来临时,应提前做好检查,不应出现缺失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安全性检查、整改。
4.22空调机的安装和管理。
4.22.1购买和安装空调前请向物业服务中心咨询有关空调机安装事宜;空调机安装必须保证楼宇整体美观,主机安装上下面与墙面垂直。
4.22.2安装空调位置必须按楼宇预留空调位安装,空调管线按预留口安装,空调的冷凝水胶管须放入预留排水管接口内。
4.22.3有需要安装空调支架的,空调支架必须安装不锈钢支架,且
不可加装雨篷等附属物。
4.22.4交楼时应告之业主空调位的尺寸。
4.22.5岗口如有空调进入时,首先告之前台通知相关人员及部门现场给予技术指引。
4.22.6业主(住户)违规安装空调,物管部将责令其限期更改,如逾期不改正的,物管部将对其安装的空调进行有偿整改,整改的费用由违规者承担。
4.22.7业主(住户)违规安装空调造成楼宇损坏(如楼宇公共设施,外立面等损坏)、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和其它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由违规业主承担。
5.0相关文件
5.1《业主公约》
5.2《广州市城市管理条例》
6.0相关表格
6.1《装修申请表》
6.2《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3《闭水试验确认书》
6.4《施工许可证》
6.5《装修竣工检查申请表》
6.6《房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防火安全承诺书》
6.7《装修巡查表》
6.8《物品放行申请表》
6.9《装修、延期施工许可证》
6.10《装修工作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