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市场项目装修管理规定
大市场项目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zz大市场三期楼宇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凡承担市场内装修的施工单位或个人,以及业主/使用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申报程序
凡欲进行室内装修的住户应提前向物业公司申报,由业主/经营户、其他使用人携带有关证件(权属证明、租赁合同、身份证等),填写《装修申请表》,注明装修时间、项目及施工队伍名称,并附有关图纸资料,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后提交物业公司受理并由装修单位到物业公司签订《装修施工责任书》,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进场施工。
二、装修提交材料
1、装修平面图;
2、装修用料,如天花、隔墙、地面等的用料;
3、照明系统和电源布线图;
4、给排水系统要求;
5、维修检查口的位置;
6、天花平面设计图;
7、各立面图;
8、橱窗及招牌的设计(包括字体、店徽的设计及尺寸规格)。
三、装修范围
1、任何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柱、梁、板、承重墙、屋面防水隔热层、上下水管道、电路等;
2、任何装修方案和材料不得违反消防规范要求,不得遮挡消防设施;
3、不得擅自凿除楼面使用超重材料,楼地面装修不得使用超厚材料;
4、不得擅自封闭阳台或改变阳台的用途;
5、不得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墙装饰,只允许在门窗内增设纱门窗;不得擅自在门窗外安装遮雨蓬;防盗窗一律安装在窗户内侧;
6、全部装修只限于楼宇内部,禁止改变建筑物外观,禁止在规定部位外的空间做任何广告形式的装饰。
7、不得擅自在楼顶加盖建筑物和堆放杂物.
8、安装天线和太阳能热水器等不得破坏房屋防水层.
9、不得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四、批准权限
1、装修方案和图纸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2、非结构变动由物业公司负责勘查、鉴定、批准;
3、专用设备(如水、电气仪表、管线等)的变动,必须报请相应主管部门批准,物业公司可有偿代办。
五、施工管理
1、申请批准后,物业公司发给'施工许可证'。装修单位拿到'施工许可证'方可施工;
2、装修工作开始前,业主或使用人应缴纳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每标准商铺500元。待装修完毕后,由物业公司检查,如未违反上述装修范围,未对公共设施及他人财产造成损害,则将装修保证金全部退还;若有违反,损害行为发生,罚金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3、为保证装修期间大市场内的清洁卫生,保证由装修带来的建筑垃圾能及时清运,物业公司向所有装修工程业主/经营户、使用人收取垃圾清运押金(以物业公司财务收据为准),每标准商铺为300元,垃圾由业主/经营户自行清运,市场管理员检查签署合格意见后,押金一次性退还。
4、装修时间必须安排在每天早上8:00-12:00,下午14:00-21: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否则,物业公司有权给予停水、停电的处理;
5、装修改造的建筑垃圾必须堆放到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不准在公共部位乱堆乱放,严禁将建筑垃圾投入下水道或随意倾倒,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6、施工人员应到物业公司办理个人登记,发给临时出入证后在指定区域内活动。施工人员进出物业时必须佩戴此证。
7、物业公司有权随时对装修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违规行为,限期用户整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8、装修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否则装修户,一切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