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矿溜煤眼煤仓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溜煤眼煤仓的现场质量管理,消除溜煤眼煤仓的设备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保证其高效安全地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溜煤眼煤仓上口必须安装防爆照明灯,指定专人维修,并在上方悬挂“煤仓上口,注意安全”的反光警示牌。
2、溜煤眼煤仓上口必须安设牢固可靠的铁栅栏,铁栅栏要将眼口全部封闭只留下卸煤的皮带机(刮板输送机)的放煤口,且栅栏高度不低于1.5m;栅栏底角用水泥基础固定,栏杆刷上油漆,刷成红白相间的颜色。
3、溜煤眼煤仓上口用工字钢做成筛篦,且固定牢固可靠,防止大块煤矸、木料、杂物等进入溜煤眼煤仓。
4、溜煤眼煤仓上口的堆煤保护必须灵敏可靠。
5、溜煤眼煤仓下口的放煤漏斗必须完好,扇形门开闭灵活可靠,放煤漏斗前后5m范围内巷道支护必须完好。
6、溜煤眼煤仓内每班收工时必须保持一定的余煤,不得放空,放煤漏斗闸门关严,防止矸石直接落在漏斗上,损坏漏斗。
7、溜煤眼煤仓上口皮带机机头(刮板输送机机头)必须安装一部电话,以便于工作联系。
8、皮带机、刮板机司机要精力集中,随时注意出煤情况,严禁锚杆、钻杆、长料、金属网、大块矸石和白色垃圾等杂物进入出煤系统。
9、加强溜煤眼煤仓上下口洒水灭尘,防止煤尘堆积。
10、加强工作面、顺槽治水工作,严禁防尘喷雾以外的水进入溜煤眼煤仓。严格控制冲洗巷道及冲洗皮带机(刮板输送机)的水量,防止煤仓积水。
11、皮带机机头(刮板机机头)的冷却水严禁进入溜煤眼煤仓。
12、人员在溜煤眼煤仓附近作业(包括站在木板上)时,必须佩戴保险带,并生根于牢固地点,精心作业,严防坠眼。保险带在使用前要检查它的强度及完好情况,否则严禁使用。
13、对于溜煤眼煤仓,人员确需进入其上方作业时,必须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⑴、将溜煤眼煤仓灌满煤,煤仓下口放煤漏斗停止放煤。
⑵、溜煤眼煤仓上口的皮带机(刮板输送机)停电挂牌,设专人看管。
⑶、在眼口上方铺设70mm厚木板,木板之间用钯钉钉牢固,将眼口封严;木板与眼口周围的实底搭接不少于1.0m,且木板上严禁堆放重物。
⑷、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保险带,保险带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强度,保证强度符合要求;保险带要固定在牢靠地点。
14、煤仓卡眼时的处理方法:
⑴、处理卡眼前,必须了解卡眼物的基本情况,以便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处理。
⑵、处理卡眼时,必须有一人在旁监护、警戒,严禁单独作业。
⑶、溜煤眼运输联巷皮带机(刮板机)和下口的皮带机必须停止运转,其控制开关必须停电挂牌,设专人看管。
⑷、在眼上口处理卡眼时,人员必须佩系保险带后才能靠近溜煤眼煤仓,使用长柄撬棍、大锤等工具进行处理。
⑸、在溜煤眼煤仓下口处理卡眼物时,人员必须在放煤漏斗上侧安全地点作业,使用长柄工具在放煤漏斗的观察孔处捣击卡眼物,直至破碎掉落,并在放煤漏斗两测安全地点设置警戒,严禁其他人员进入;若须在放煤漏斗下口捅眼时,必须在皮带机一侧搭设牢固的脚手架,严禁站在皮带上捅眼。
⑹、若卡眼时间过长,必须有一名班长以上的管理人员现场指挥;处理前必须设置警戒线,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人员要密切观察眼内情况,发现有窜眼预兆时,立即撤至放煤漏斗上侧5m以上进行躲避。
⑺、处理卡眼时若需放炮进行处理,另行编制补充措施。
15、溜煤眼煤仓放煤工操作时必须随时注意眼内的情况,若有窜眼可能时,操作人员须及时撤至安全地点并设置警戒;眼内有积水时,必须先排水后放煤,否则严禁放煤;处理眼内积水时,必须通知上口的皮带机(刮板输送机)严禁走钩,其控制开关必须停电挂牌,设专人看管。
16、放煤工放煤时,溜煤眼煤仓下口的皮带机必须首先开动,否则严禁放煤;一旦皮带出现停车等情况,放煤工要及时打点通知工作面皮带机及顺槽皮带机停车。放煤时,放煤漏斗下方和落煤点附近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停留,防止窜眼或大块煤矸滚落伤人。
17、皮带机(刮板机)司机应精力集中,随时注意观察眼内情况,不得出现煤仓灌满后埋住皮带机(刮板机)机头现象。
18、保持煤仓上下口周围环境卫生清洁,无积水,无积尘,且不得堆放材料及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