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有效管理安全生产岗位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确保所有安全生产岗位人员获得该岗位相应的资格。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人员资格管理的要求。
3.编制参考
《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供气服务质量手册》 jrb101
4.定义
安全生产人员:是指公司内部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且相关法律法规对岗位从业人员资格有明确规定的人员。
根据本公司经营生产特点主要有以下岗位:总经理、分管安全和运营的副总经理、安全管理员、巡检工、抢修工、场站运行工、lng充装工、户内抄表工、电工、机械修理工、电梯管理员。
各岗位及应取得的法定资格证书、相应取证机关见下表。
序号
岗位
工种(证书种类)
取证机关
1
总经理
安全资格证书(主要负责人)
市级及以上安监局
2
分管安全和运营的副总经理
安全资格证书(主要负责人)
市级及以上安监局
3
安全管理员(一般)
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管理员);
市级及以上安监局
4
安全管理员(压力容器)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a3)
市级或以上质监局
5
电工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电工作业)
市级安监局或以上
6
燃气抢修工(pe焊接)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pe焊)
省级质监局
7
lng充装工(永久气体充装)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p1)
市级质监局
8
管道巡检工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d1)
市级质监局
9
电梯管理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a4)
市级质监局
10
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工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r1)
市级质监局
11
巡检工、抢修工、场站运行工、机械修理工、户内抄表
燃气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
省建设厅
5.职责:
5.1安全质监部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人员的资格管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岗位进行识别;
2)对安全生产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安全监督,并按安全要求进行考核;
3)建立公司合格安全生产人员的清单;
4)组织安全生产人员的取证培训和换证工作。
5.2安全生产相关人员
5)按要求参加公司或当地机构组织的培训;
6)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6.详细描述
6.1资格要求
1)持有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岗位的相关资格证书;
2)了解本岗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要求;
3)有相应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
6.2日常维护
由安全质监部对人员资格情况进行跟踪,并定期对安全生产人员的工作进行进行安全考核;
在资格证书到期前,通知其及时参加当地机构组织的复审培训;
根据公司的运行情况,安全质监部每年应制定安全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公司培训和机构培训),并监督执行。
培训内容应至少包括:
ø岗位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相关内容
ø事故案例教育。
6.3考核
年度员工岗位考核时,安全质监部应对安全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工作进行考核。
6.4资格取消
4)存在以下情况,则安全生产人员资格取消:
ø员工由于自身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ø经公司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ø因资格证书失效没有通过资格证书的复审的。
5)对于取消资格的人员,应对其进行调岗、转岗,不应从事安全生产岗位的工作。
7.附录
附件1:安全生产人员清单
安全生产人员清单
序号
姓名
资格类别
资格证书编号
资格有效期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