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物业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zh物业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分公司物资计划采购的管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采购计划申报程序
1.每月底由各部门主任对下月《物资采购计划》进行初审。
2.初审的主要内容:
a.物资采购计划与实际用量是否相符;
b.计划物资有库存的,先使用库存物资;
3.初审后分公司经理批准。
4.将审批后的采购计划交行政部主任,由行政部主任安排采购员采购。
5.应急所需材料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后由部门自行购买,后补办审批手续。
6.零星所需材料填写《材料采购单》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后,由采购员采购。
二、采购与报帐
1.采购员持分公司经理批准的'借款单'到财务领取采购资金或支票。
2.采购所有物品,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正式的销售发票。
3.用支票支付货款时,采购员应及时收回支票存根与正式发票一起作为报账凭据。
4.采购员按下达的采购计划,按时、按质和按量完成,在合格供应商购买不到的物品,要做到货比三家,争取采购材料质优价廉。
5.采购员应注重培养自己对物业管理常用物品的好与劣的鉴别能力,对采购物品性能可靠、品质优良负责。
6.采购员办理入库手续,并由保管员签收后,将发票及支票存根与对应的'入库单'整理在一起,报分公司经理审批。
7.采购员凭分公司经理签批的发票、'入库单'记帐联到财务报账。
8.'入库单'底联由保管员保管。'入库单'采购联由采购员保管。
9.客户服务中心质量主管应每月抽查、每季核查新采购物品的市场价格÷质量的情况,并形成书面文件报分公司经理。
三、确定合格供应商
1.行政部应建立长期合作的合格供应商。
2.对确定供应商要坚持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正常的、长期的、稳定的采购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