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花园管理处印信管理规定
花园管理处印信管理规定
1.0目的
1.1本指导书规范印章、合同、信函、请示报告、介绍信的管理,确保公司利益。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管理处各类印章、合同、请示报告、信函、介绍信的管理。
3.0职责
3.1办公室负责管理处公章、合同、信函、介绍信等各类文件的保管。
3.2各部门负责该部信函、介绍信的保管。
3.3管理处全体员工有义务遵守本规定。
4.0工作程序
4.1凡使用管理处公章,须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报经理批准后方能用公章。
4.2凡经总经理签署的文件、制度、合同、标书等,由办公室登记后直接用印。
4.3管理处各类印章一般不携带外出,如因特殊公务需携带外出使用,须经总经理批准,须有两人同行,互相监督、担保,并办理借用手续,如期归还。
4.4因业务需要,持空白介绍信或公文纸加盖公章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办公室登记后发出,如未使用或未用完的应如数交回办公室,适时核销。
4.5管理处各类印章不能为公司以外人员出具证明、介绍信等,违者追究用印人、审批人的责任。
4.6管理处公章由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妥善保管;财务专用章、会计印鉴由财务专职人员保管。
5.0引用文件和相关表格
5.1《公章使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