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工装工牌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工装、工牌管理规定
一、工装、工牌的管理:
1、公司根据任职员工岗位统一制作、配发工装、工牌。
2、员工的工装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员工有穿着使用权,并有妥善保管、保持工装干净整洁的义务。
3、作为福利,为在职员工统一量身定制工装,下发后不再回收,并于下发之日起两年后归员工个人所有。员工领取工装不足两年离职,员工按任职领用时间承担补足部分的成本费用。
二、工装、工牌的领取:
1、保洁员、公共秩序员、维修员经试岗合格后到总办办理领用工装和工牌手续,于下发之日起按规定着装、配戴。
2、其他员工试岗合格后,由品质部负责制作工装和工牌,于下发之日起按规定着装、配戴。
三、工装、工牌的使用及赔偿:
1、公司员工根据季节变化统一要求着不同季节之工装,不得混穿或自行搭配。
2、公司各级工作人员应按岗位规定统一着装,并爱护工装,勤洗、勤换,保持工装的干净整齐,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3、工牌作为工装的一部分,因此应与工装同样加以爱护,并保护完好无损。工牌丢失或损坏由当事人承担费用,公司重新制作。
4、若工装损坏,原则为自行补救,无法自行补救或丢失者,由个人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品质部制作同样的新工装,费用自理。
5、如果公司统一更换新版工装,根据公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着新工装。
四、离职、归还:
1、员工离职时不再交回任何工装,若工装上印有公司标识,离职时将标识拆掉交回公司。
2、员工离职时,工装领用时间不足贰年的,应按时间比例承担工装余额价值,时间单位按天计算。
3、员工离职后禁止以任何形式穿着公司工装或利用公司工装牟取私利,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制止,并保留追索及诉讼的权利。
4、公司更换新版工装,未要求归还的,旧工装归员工所有,不再收取任何费用。要求归还的,应及时归还,否则承担相应费用。
5、工装管理员在发放后要将领取服装人员名单进行详细登记,并报财务部备案。
6、员工转正前暂按时季配置一套工装,转正后按公司规定配置,个人申请可以提前配置。因个人原因致使着装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权强行配置新工装,费用个人全额承担。
五、服装配备标准:
类别
使用年限
标准
男职员
2年
夏季工装2套、秋冬季工装2套
女职员
2年
夏季工装2套、秋冬季工装2套
公共秩序员
4年
大衣1件
2年
夏季工装2套、秋冬季工装2套
2年
雨鞋1双
3个月
白手套1双
保洁员
2年
夏季工装2套、秋冬季工装2套
维修员
2年
夏季工装2套、秋冬季工装2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