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酒店员工家属接待室管理规定
酒店员工家属接待室管理规定
1、本接待室仅限于酒店员工直系亲属,(即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其余关系一概不得入住,亦不对外营业。
2、本接待室遵循先登记后入住之原则,住满为止,若铺位不够时,由来访者自行解决,或与先入住者协商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到员工宿舍住宿,违者罚款50元及签被访人4分扣分单。
3、凡需入住招待所者,事先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列明申请事由及入住起止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天,如特殊原因,需延长住宿时间的需再作申请),由部门经理签名同意,再送总办主任核准后,方可到宿舍管理处按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4、来访人员住宿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起床后将被子叠好,保持接待室整洁,不得无理取闹。卧具如有蓄意弄脏、破损者,按价赔偿。
5、来访人员在接待室住宿期间,必须随身携带值班室发出的《出入证》方能进出宿舍区,《出入证》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6、来访人员离开接待室应在十二时办理退房手续,并退还《出入证》。超过十二时,收半天住宿费,超过下午六时,收全天住宿费。
7、来访人员留宿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串访员工宿舍,否则罚款50元,直至取消其住宿资格。
8、来访人员只提供住宿,不准在接待室内用餐,本酒店员工不得随意把员工餐端进接待室给来访客人用餐,违者罚款五十元。直至取消其住宿资格。
9、来访时间仅限上午8时-晚12时,其他时间一律不得接待来访人员,通道口保安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宿舍区。
10、接待室内禁止男女混居,本酒店员工必须在23:30之前离开接待室。未经总办批准不得在接待室内留宿,违者罚款100元直至交送保安部处理。
11、凡入住酒店招待所之员工直系亲属,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作为申请人的员工亦要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