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卫生站药品管理规定
高级中学卫生站药品管理规定
用药安全制度
学校卫生站药品管理制度,依照上级规定,以切实保证师生用药安全有效。
一、卫生站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的质量管理与采购验收制度,卫生站不得擅自采购医疗机构的医院制剂,卫生站要坚持对购进的药品做到根据原始凭证逐批验收。
二、卫生站应当严格使用规定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对师生的用药情况,必须及时记录于药品登记本。
三、对于破损、过期、失效的药品报损销毁,应当详细记录造列清单,及时交报有关部门处理。
四、经常保持药柜的清洁,注意采取有效地防潮、防霉措施,严格防止人为的污染药品。
五、药品存放必须分类定位: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串味药与不串味药要注意分开放至不同药柜,并以标签注明。
六、对药品实行有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坚持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的检查,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变霉的药品。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学校卫生站内药品必须专人负责保管,购入或使用手续齐全,帐目要清楚、准确无误。
2、定期做好药品的盘点工作,统计上报财会,以便进行测算药费,进行收费。
3、对药品不同剂型应分别存放,口服药和外用药以及消毒药必须分开存放。
4、卫生站的药品要妥善保管,教师及学生取药要及时登记。随时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对过期药品要严格销毁处理。
5、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医疗器械按期常规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