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心窗口办公微机日常管理规定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公微机日常管理规定
1.工作人员在本窗口使用自己的帐号操作中心办公软件,不得使用他人的帐号、密码登陆。
2.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微机上安装与本中心办公无关的程序,严禁外来软盘随意装入中心微机运行。窗口单位如要安装本部门的业务软件,需报经中心批准后方可安装调试。
3.非本中心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本中心的微机,否则因误操作影响系统正常工作,后果由该窗口的工作人员负责。
4.保持工作环境清洁,下班之前退出所有程序,特别是中心办公软件,以防数据丢失,关闭插板电源后方可下班。
5.运行办公软件要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遇到问题及时与中心主控室管理人员联系,不得进行盲目操作和恶意操作。
6.不得在上班时间内玩游戏,不得随意删除文件和重装操作系统。
7.窗口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拆装机箱和打印机,否则对硬件造成损坏或缺损,后果自负。
8.严格作息时间,未经允许,不得在工作时间之外操作微机。
9.中心主控室配备杀毒软件,已安装到办公微机上,工作人员定期对办公室及窗口的微机进行病毒检测和杀毒。
10.窗口微机和电话插孔不准随意移动,严禁两个插孔相互调换。
11.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直至建议有关部门给予政纪处分,并取消个人年度评先资格。
12.中心为各窗口一次性配备的微机办公设备(含打印机、电话机、桌椅等)为中心所有,各窗口单位应办理领用签字手续,平时应注意保管和维护。设备的耗材、维护及更新费用由各窗口单位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