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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中学办公用品课桌凳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25

南城中学办公用品课桌凳使用管理规定

南城中学办公用品课桌凳使用管理规定

城南中学办公用品及课桌凳使用管理规定

为培养师生爱护公物、注意节约的良好习惯,更好利用学校资源,学校特制定《城南中学办公用品及课桌凳使用管理规定》,明确学生注意保护好办公用品及课桌凳,不得损坏和调换,注意防腐、防尘、防潮。并由科室及各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后,张贴。

一、范围:校园内一切学校财产,包括科室、班级内的多媒体、水桶、撮子、扫帚、拖把、黑板、门窗、玻璃、窗帘、插座开关、照明、等教育教学辅助用具及公共属区已落实负责班级的开关、照明、水管、消防、墙壁、楼梯道、栏杆、安全指示标志、花木草坪等。

二、要求:

l、全体教职工及学生应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合理利用办公用品,节约水电。

2、所有办公用品自然损坏,应携带损坏物品到总务处或经总务处人员检验后, 方可更换新的或能使用的。

3、办公用品按照要求和标准统一发放后,一般不再单独申领,单独领取要写明理由和用途以备检查。

4、学生损坏公物,一般是自行维修,不能自行修理的,报学校总务处后,按学校规定赔偿后,由总务处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5、全校桌凳,办公桌椅采取逐套编号,每一套桌凳与学生一一对应,由学生负责保护和管理。

三、管理制度

1、桌凳等办公用品由学校统一安排调配使用,教职工无权挪作他用或私用。

2、每学期检查不少于1次。遇特殊情况随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

3、各科室、班级用的办公用品、宿舍,有各责任人负责保护(含墙面、门窗、办公桌椅、空调、教学辅助品等)。学校与责任人鉴定责任书。除自然损坏由学校统一维修外,责任人不负责。人为损坏的维修费由责任人承担,并扣相关人员的量化分数。

4、各科室、班级内设施由负责人落实维护,确保电、空调、门窗、办公用具的正常使用。电工应经常检查科室电路、电器,及时排除故障,保证用电安全。自然损坏的报请校长批准后维修或更换;故意损坏的一律由个人赔偿。

5、各班内的多媒体设备、水桶、撮子、扫帚、拖把、黑板、窗帘等辅助用具由各科室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不当丢失或无故砸坏由各科室自己负责更换。

6、学生用课桌凳谁使用谁负责,班主任具体负责班内桌凳的使用维护。属于学生故意损坏,班主任负责落实学生赔偿。未落实的由班主任赔偿。赔偿费用从班主任补贴中扣除。

7、各班内的插座、开关及公共属区已落实负责班级的开关等,由相应负责人(班主任)负责使用保护,损坏或砸烂的由各班负责赔偿。

8、各班的灯具由班主任负责,属于自然损坏的灯具由学校及时更换。如管理不善学生弄断电线、砸坏灯具的由班主任落实学生赔偿。

9、洗刷的水龙头由落实负责的班级保护,学生自主拧去或拧坏的水咀由损坏人赔偿。

10、各科室、各班级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电器,由电工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操作。否则出现触电事故,后果一律由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负责。

11、楼上用于灭火的消防箱,走廊灯各责任班级负责保护。

12、楼上的护栏由分工班级负责定期擦洗,学生无故损坏,抓住的由该生负责赔偿,抓不住的由责任班级负责赔偿维修费。

13、各实验室、微机室内的实验桌凳、水咀,由实验室(或实验教师)负责保护,学生损坏的落实赔偿。

四、校财产赔偿

1 、非故意损坏的,按照物品的实际价格赔偿;教职工故意破坏学校公物,加倍赔偿,除赔偿外另按学校制度严肃处理;学生故意破坏学校公物,加倍赔偿,除赔偿外另按学校制度严肃处理。

2 、班级使用的财产赔偿:

① 开学初一周内,由各科室和班级将存在情况报总务处,总务处检查确认后,做记录。统计后,班级财产由各班保管,谁损坏;谁赔偿。无法查实,由负责班级集体赔偿。总务处随时进行检查。

附:城南中学公共财产赔偿标准:

1、2、3、4、5、7、

注: (1)未列明的按照维修价格另行通知。

(2)情节恶劣的,由学校研究后,另定。

(3)综合楼及实验楼参照执行或另行通知。

城南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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