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的开展,为了各种车辆在生产中有效的管理,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各种车辆在运输及管理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1驾驶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行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和交通规则。
3要做到脑勤、眼勤、手勤,严格做到不超速,不违章,不超载,要知车,知路,知气候,知货物,要注意上下,左右,前后的情况,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保修,勤搞卫生。
4在行驶中对路况不明要慢,视线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交叉路口,狭路,弯路,人行道,人多繁杂地段要慢速行驶。
5进入公司区内行驶的各种车辆,每小时最高行速5公里,要低速安全行驶。两台以上车辆前后行驶时,两车最小车距50m,严禁超车,严禁在没发生意外情况下采取紧急停车。
6为保证车辆及人身的安全,在公司内任何车辆不准带人,驾驶室内只允许驾驶员一人,除学徒司机外(注:学徒司机只准坐一人),外出车辆因工作需要搭乘的人员,应坐在安全可靠的指定部位,严禁坐在车厢侧板上,或驾驶室顶上,也不得站在踏板上,手脚不得伸出车厢外,严禁扒车和跳车。
7各种车辆在生产区内严禁乱停乱放。因工作需要中途需停车者,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或未卸完货物前,驾驶员不得离车。
8各种车辆严禁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入者,必须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安全人员指挥下方可进入工作。
9装卸货物的车辆,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与滚动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2m,装卸货物时,驾驶室内不准坐人;吊物时,不准将货物经过驾驶室的上方装卸。
10装运热锭,热切头,铁水和熔渣等灼热物质的特种车辆,严禁急转弯,严禁在煤气,氧气等管道下停放,更不准在油库附近停放。
11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工作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倒车,必要时要有专人指挥倒车。
12公司各种车辆要配带相应的安全消防器材,要不断检查消防器材的可靠性,有效性。
13凡违犯上述任一条规定者发现一次扣罚驾驶员50元;发生超乘(注:铲车内只准坐司机本人),将处罚当事人100元,司机100元,单位主管100元。
此规定自2006年4月28日起执行。
生产安全部
企业管理部
200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