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安全行车特别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中心车辆冬季安全运行,达到交通运输安全无事故的目的,中心特下发关于冬季安全行车的相关规定如下:
1、强化安全意识教育,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学习雨雪天行车技巧和紧急避险措施等,使驾驶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珍爱生命的安全理念,驾驶员必须高度重视、克服松懈。
2、加强对车辆性能检查,做到“隐患早预见,故障早排除”,确保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同时要求车队干部、安全员必须坚持进行“车检路查”,维修人员必须全天候待命,随时做好抢修车辆的准备;
3、加强安全行车工作教育,教育驾驶员根据道路情况,配备安全行车工具,谨慎驾驶,不得将车交由非专业驾驶人员驾驶,确保做好冬季的安全行车。
4、所有驾驶员对各自驾驶的车辆,要每周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技术状况自检自查、保养和维护。做到刹车灵活、照明灯光线好、备用轮胎随车携带,全部更换好水箱防冻液、冬季机油、负号柴油。对大客通勤车重要车辆分别由中心和车队管理人员检查,确保车辆处于完好状态。
5、驾驶员要做好冬季车库的防寒工作。对车库内的暖气,上水要经常查看,发现暖气不热、漏水、库门破损、漏风严重的要及时报修,车库内存放杂物的要坚决清除,确保车辆存放安全。
6、冬季行车,天气寒冷,冰雪路面易发生交通事故,各驾驶人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车,严禁超速、超员、超载,酒后疲劳驾车和闯红灯。在行车中对桥路接壤处、道口、学校门前、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要慢行。
7、中心专职驾驶员和私家车驾驶员,在公司内行车要慢速行驶,按指定的停车场地停车,公司内行车严禁鸣笛,确保所有车辆员工人身安全,赢造安全和谐的公司内部交通环境。
8、对全年无事故和有事故的驾驶人要给予相应的奖惩。对发生人为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出私车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和派车人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