舱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关(包括机械下舱作业)应选择在适当的位置,不准在关下、关路、死角或危险的山头下做关,随时注意关的动向、主动让关。
2.票装卸货物,不准挖井留山,不准只做一边货物,造成船舶倾斜。
3.时,人不准站在关路方向,相互之间与指挥手之间均应加强联系,空钩头不准随手乱扔。
4.关要等货物降到人的胸部以下,方可上前稳关,并应站在关路的两侧。
5.应问明货物的重量、定量、定型、不超负荷。
6.船舱扶梯时,应手抓牢脚踏实、按档上下、不准披衣带物、不准与他人谈话。且需有专人监控。
7.光线不明,视线不清时,不准上下或在货物上行走。
8.舱口起落时,不准在舱口的明扶梯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