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管理规定
1、目的
对样品保存程序进行控制,确保检测过程中,样品处于受控状态,对质量考核提供有力的证据。
2、 范围
适用于进厂原料、出厂产品及用于公司内部调拨核算经济指标的样品。
3、 职责
3.1 质检部:安排专人负责样品管理,将原样品重新进行编号,并传递到化验室。
3.2 化验室主任:签收样品,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3.3 化验员:小心使用样品,严禁污染样品。
3.4 样品管理员:整理、归类、存档、保管样品,并建立相关台帐。
4、 过程实施
4.1 管理制度
a) 质检部样品经编号送到化验室,化验室主任签收,并登记台帐。
b) 除液体样品和金属固态样品外,所有样品经烘箱干燥2小时。
c) 化验员根据安排,取出样品于干燥器内冷至室温。
d) 根据分析项目,化验员按分析规程称取相应重量。
e) 样品称好后,将样品袋封好,放入干燥器内。
f) 样品管理员将分析结束后,多余的试样整理、归类、编号、存入相应保存柜。
g) 样品入柜前,重新编号:yp-****。其中前二位号码是柜号,后二位号码是顺序号。
h) 样品入柜后,建立相应台帐,以便查找。
i) 复化或其他原因样品调出样品柜,需填写调出日期和返还日期,并签名。
j) 所有固体样品保存不低于3个月,样品销毁前,经化验室主任同意,并签名。
k) 为节约资源,销毁的样品返还相应车间。
l) 样品是分析结果最直接的证据,在使用时,严禁污染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