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烃液化气栈桥软管试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安全可靠,充分发挥其使用性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用的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
试压作业。
第二章试压操作
第三条软管试压前,必须进行下列外观检查:
1、检查是否存在永久性形变,如有存在严禁继续使用;
2、表面无异常突起和毛刺明显缺陷,表面无划伤。
第四条试压操作过程应遵循下列要求:
1、试压操作前,作业人员需通知安全口,安全口负责现场监护;
2、需将软管接头拆除并移至栈桥下空旷区域试压作业;
3、试压过程必须两人一并作业;
4、水压试验用水必须清洁,无腐蚀性;
5、试压过程中,升压应缓慢,达到强度试验压力3.75mpa后,稳压10分钟,检查无漏无压降为合格,然后将压力降到公称压力2.5mpa,进行严密性试验,稳压30分钟,经检查无漏无压降为合格;
6、在保压过程中禁止采用连续加压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的做法;
7、有压力时,禁止紧固螺栓或进行修理;
8、水压试验结束后,应尽快排尽软管中的积水,并将内表面自然风干。
第五条试压作业防护措施:
1、试压作业前,在作业5米范围内,划定警戒区域,除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外,其余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域;
2、试压作业时,将装车软管放入预制好的套管内,并将套管闭合锁紧,用螺栓固定;
3、试压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禁止站在端面法兰、盲板的对面,以防止其蹦出伤人;
4、压力达到指定值后稳压过程中,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退出到警戒线外。
第三章 数据记录及维护保养
第六条试压结束后,将数据记录入《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试压记录》表中,并存档;
第七条 试压合格软管,贴合格标签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八条 液化气装车软管如有损坏,应及时报设备口;
第九条 软管试压周期为6个月;
第十条 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由装车班负责日常检查及维护保
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未尽之技术要求按产品有关技术条款、《石油化工管道用金属软管选用、检验及验收》(sh/t 3412-1999)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定与上级标准(规范)相悖的按上级有关标准(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