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卸车区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卸车区域,操作人员不得携带烟火、手机等引火源; 车辆必须佩带防火帽。
2.卸车前必须对液化天然气槽车压力、液位进行检查。
3.按制定位置停好液化天然气槽车,手动制动到位,将槽车熄火,安装好固定车墩。
4.连接好静电连接线,设立“正在卸车,闲人请勿靠近”警示牌,严禁其它车辆入内。
5.确定接受液化天然气的储罐,确认槽车出口和接收液化天然气的储罐进液口紧急切断阀呈正常开启状态。连接好卸车软管,先用氮气对软管连接部位进行吹扫,吹扫合格后,开启槽车出口液相阀门、相应管线上的阀门和接收液化天然气的储罐进液阀,用槽车的液化天然气慢慢预冷。预冷产生的气体回收到储罐中,预冷完毕,检查连接部位的泄漏情况,待槽车升压至规定压力后,开始正式卸车。
6.卸车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听从罐区工作人员的指挥,都不得擅自离开现场,随时观察槽车和储罐的压力液位,确保安全。
7.卸车过程中,必须控制流速,卸料速度不能过快,当储罐液位达到安全高度以后,禁止向储罐强行卸料。
8.卸车完成时,将对应储罐进液阀关闭。当软管无压力时卸下,并拆下静电连接线。
9.卸车完成时,再一次检查槽车和接收液化天然气的储罐的压力、液位情况。若槽车残存气体压力超过其工作压力,应通过bog回收,且保证槽车回厂途中不会升压超标。
10.下列情况不得从事卸车作业:
⑴雷雨天气
⑵附近有明火或发生火灾
⑶储罐、管线有异常泄漏
⑷液化天然气储罐压力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