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储存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盐酸的储存、使用管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适用范围
盐酸。
3.责任者
生产部经理、成品车间主任、成品车间组长;危险品库管理员、车间操作工、安全员。
4.内容
4.1 管理原则
依照《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采购、储存、使用盐酸。
4.2 采购管理
盐酸供货商应具有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4.3 储存区的管理
4.3.1 盐酸储存罐材质符合要求,设置标示、严禁带缺陷使用。
4.3.2 储罐场地符合规范,有防火、和处置泄漏的设施。
4.3.3 储罐、防火、和处置泄漏的设施,定期检查、保养。
4.3.4 盐酸储罐分类存放,储罐之间间距不小于1m。
4.3.5 管理人员要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
4.3.6 部门管理人员每天对各储罐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发现跑、冒、滴、漏等隐患,要及时联系处理,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
4.3.7 安全员每周组织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成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4.4 运输管理
4.4.1 供应厂商的运输车辆,应有消防部门易燃易爆化学品准运证。驾驶员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押运员持有化学危险品押运证。
4.4.2 运输车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阻火器、危险品标志、要挂静电导链),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4.4.3 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器,保持安全车速,从大门进出。
4.5 装卸管理
4.5.1 危险品装卸人员必须注意保护,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劳保用品。
4.5.2 装卸时,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监卸监装。
4.5.3 晚上、下雨天不宜装卸。若遇特殊情况必须装卸时,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的同意,还应有遮雨等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