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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站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84

加气站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加气站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根据《劳动法》及浙江省《浙江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007)》,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规定适用于象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2.1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辅助性、预防性措施。它不能代替设备的安全防护和对尘毒物质的治理,更不是生活福利用品。

2.2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2.3 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提供,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2.4 公司有责任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因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3.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监督

3.1 公司办公室安全技术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计划收集各需求部门的采购计划和监督考核。安全技术部、办公室、工会参与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3.2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办公室安全技术部负责填写提出,由办公室负责采购。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并协助安全技术部做好入库前的质量验收工作。

3.4 安全技术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验收工作。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3.5 工会负责监督和督促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6 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着装标准由安全技术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决定。

4.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着装标准

4.1 配备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二线内勤管理岗位人员;另一类为一线操作岗位人员,具体包括标准为:一线操作岗位人员有:运行管理部和加气站所有人员;其它部门人员为二线内勤管理人员。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和浙江省《浙江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007)》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防护用品如下配备标准:

1、(一)劳保用品种类:普通防护服 (型号b型,依据公司制定的《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二)更换期限及发放对象:加气站冬夏款初领各2套/人,第二年起各1套/2年/人;

2、(一)劳保用品种类:防寒服(型号d型,依据公司制定的《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二)更换期限:1年;

(三)发放对象:加气站加气工。

3、(一)劳保用品种类:劳动防冻手套;

(二)更换期限:根据防护手套磨损程度,不能使用可及时更换;

(三)发放对象:加气站加气工。

4、(一)劳保用品种类:雨衣、雨靴;

(二)更换期限:2年;

(三)发放对象:加气站加气工。

5、(一)劳保用品种类:保护足趾安全鞋;

(二)更换期限:1年;

(三)发放对象:加气站加气工。

6、(一)劳保用品种类:安全帽;

(二)更换期限:影响安全使用可及时更换;;

(三)发放对象:一线操作岗位人员、管理岗位需上工地和参加抢修、抢险的人员;

4.2 着装标准

1、全体从业人员上岗前须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保持清洁、整齐,树立单位良好形象。

2、一线操作岗位人员、管理岗位需上工地和参加抢修、抢险的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保护足趾安全鞋;客服服务部抄表人员抄表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

3、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包括外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5. 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5.1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1、安全帽

(一)帽内缓冲衬垫的带子要结牢,人的头顶与帽内顶部的间隔不能小于32毫米;

(二)不能把安全帽当坐垫用,以防变形,降低防护作用;

(三)发现帽子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要立即更换。

2、劳动防护手套

带手套时,注意不要把手腕裸露出来,以防在作业时一些有害物溅人袖内受到伤害;有被夹挤危险的地方,严谨使用手套。

3、普通防护服、防寒服、雨衣、防护鞋、棉大衣、工作帽、口罩、袖套

穿戴要整齐、保持清洁干净。

4、绝缘鞋、绝缘靴、绝缘手套

这三样防护用品必须定期检测,符合安全标准的就可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止使用,甚勤 。

5、安全带

要正确使用,拉平,不要扭曲。三点式腰部安全带应系得尽可能低些,最好系在髋部,不要系在腰部;肩部安全带不能放在胳膊下面,应斜挂胸前。

6、反光衣

在执行抢修时,必须穿反光衣,这种反光衣上加上el发光产品,不管有没有光线照射,都会有发光或闪光。让人远远见到,更好的起到警示的作用。如出现破损,立即更换。

7、防护眼镜

是针对作业环境中物理或化学因素对眼和面部可能造成的伤害进行防护。

8、防尘口罩、防毒面具

使用注意事项:

(1)防尘口罩不能用于防毒;

(2)没有配防尘过滤元件,防毒面具不能用于防尘;

(3)当颗粒物有挥发性时,如喷漆产生的漆雾,必须选防尘防毒组合防护

(4)当有害物刺激眼和皮肤时,应选全面罩;

(5)当颗粒物具有放射性、致癌性等高毒性时,应选过滤效率等级最高的过滤材料;

(6)当没有适合的过滤元件时,应选择供气式呼吸防护用品。

(7)注意呼吸防护用品与作业中使用的其他防护用品及工具匹配性;

(8)呼吸防护用品应适合使用者使用;

(9)防护材料对作业条件的适用性;

(10)在特殊作业环境下使用的安全性;

使用者必须理解使用说明,了解呼吸防护用品适用性和防护功能,每次使用前应检查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判断是否适合所遇到的有害物及其危害水平;任何面罩和过滤器都不能单独使用。

呼吸防护用品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且受自身容量、有害物种类和浓度、佩戴时间、使用现场温湿度及维护方法等影响,应适时更换。

比较复杂的呼吸防护用品,(如各类便携式呼吸器、供气式呼吸器)使用前必须接受专业培训。

进入危害环境前,应正确配戴好呼吸防护用品,进人危害环境后应始终坚持佩戴。

使用过程中感到有异味、刺激、恶心等不适应症状时,应立即离开危害环境,检查呼吸防护用品是否存在故障,若无故障,应更换过滤器。

使用长管供气呼吸防护系统时,应确保气源的安全稳定,导气管不能有折叠或压扁,保证气流通畅。

逃生型呼吸防护用品只允许从危害环境中离开,不允许进入。

加强对呼吸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

检查与保养:建议每次佩戴前和使用后检查护品部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老损现象,及时更换失效的呼、吸气阀、头带、密封垫圈等,面罩破损应及时更换;不允许自行装填活性炭滤毒盒、滤毒罐;不允许自行组装呼吸防护用品。

清洗与消毒:从卫生角度和延长护品寿命角度出发,应经常清洗橡胶面罩,应使用温和的洗涤剂,不能用有机溶剂清洗面罩;任何过滤材料都不能水洗。

贮存方法:护品应存放应避免日光直射的无污染环境。不使用的滤毒盒应在密封容器内保存,防止受潮。

5.2 全体从业人员对以上劳动防护用品需爱惜使用,注意维护保养。

6.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6.1 劳动防护用品的储存由仓库负责。仓库安全员应负责仓库的安全、整洁,以适于劳保用品的存放和保质期。

对于集中分发给各生产部门的劳保用品,各生产部门应担当负责其储存和安全。对于各生产部门在领取劳保用品后放生的遗失及损坏,由各部门担当负责。

安全部门、各生产部门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整理仓库,确保库房中的劳保用品分类清晰、摆放有序。

6.2 员工领取防护用品时,必须填写“个人工具卡片”,领取者本人签字。劳保卡片由物资部统一保管,不得遗失和涂改。

6.3 调出公司或辞职的员工,凡在工具卡片登记的防护用品,不够使用年限的一律收回,工具卡注销。工作服使用超过半年的不予收回,收回的防护用品由公司保管作机动使用。

6.4 对于因工作特殊或抢险、救灾后,劳动用品损坏、丢失或失去其应有功能的,本人可以提出申请,主管领导签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提前报废、补发或更换。

6.5 凡因保管不善而丢失的物品,按原价及应使用的年限折旧赔偿。

6.6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更换记录由物资供应部妥善存档。

7. 附则

7.1 本规定由安全技术部负责解释,如有与上级规定违背之处,执行上级规定。

7.2 劳防用品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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