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集团保险柜使用与管理规定
后勤集团保险柜使用与管理规定
为规范集团保险柜的管理及使用,确保资金及票据等存放的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保险柜的购置
集团各单位购置保险柜应列入本单位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集团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方可购置,并按照集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建立固定资产。
各单位必须在货币资金收取处设置一个保险柜。
因工作需要存放重要档案或其他保密文件资料时可另行申请购置或调配。
二、保险柜的管理
1.保险柜的管理工作遵循集团统一管理与各单位使用相结合的原则,由财务部负责保险柜的统一管理,建立集团保险柜使用登记制度,并对各单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保险柜由专人负责管理与使用,使用人应为单位的出纳、收费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使用人应填写《z后勤集团保险柜使用登记表》,在财务部备案。
3.闲置或非配备的保险柜,由财务部负责封存登记,收缴的钥匙由财务部负责保管。需调配时,由财务部批准后,到资产管理部办理调拨手续。
三、使用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违纪。
2.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防止丢失;发现丢失时,应立即向财务部主任报告。
3.不准随意向非使用人提供保险柜钥匙、密码或自行复制钥匙。
4.熟记保险柜密码,严禁将密码记录在台历、电话本、记录本、无密码设置的微机、手机或其他易泄露的地点。
四、保险柜的使用
保险柜更换钥匙或密码锁时,必须由集团资产管理部执行。
1.保险柜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现金等。
2 .集团出纳保管的存放资金的保险柜除存放现金、支票、汇票等票据外,还可存放由出纳保管的预留印鉴章及银行收讫章、银行付讫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
3. 保险柜内存放的资金及有关票据应有序分开放置,并保证资金与账务相符。
4.保险柜使用必须执行一人一柜,专柜专用。特殊情况下可允许存放单位的重要证件及领取的发票。
5.日常使用的保险柜钥匙由保险柜使用人管理,备用钥匙由财务部统一保存。
6.保险柜应放置在室内安全可靠的位置。
7.保险柜使用人员应对柜内的物品进行登记。现金应做到每天清理并与当天现金账进行核对,确保现金的账实相符。各收款单位收取的各项收入要按规定及时交送集团财务部,当天滞留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8.保险柜使用人应保证操作的私密性,不应让其他人员看到开柜密码操作过程。
9.因岗位工作变动,需要对保险柜进行交接时,保险柜原使用人员应列出保险柜内存放现金、物品的详细清单,并确保账物相符。
交接时,由财务部和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担任监督人,接管人必须仔细清点并认真核对;交接清点核对无误后,双方和监督人在交接单上签字。
接管人在获知密码后,应在原使用人指导下开柜操作,以保证获知密码的正确性。保险柜新使用人应重新设置密码。
五、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集团资管字〔 2005 〕4号《z后勤集团保险柜管理及使用规定》同时废止。
附:z后勤集团保险柜使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