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公章介绍信管理规定
人民医院公章、介绍信管理规定
一、医院的公章、介绍信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严格管理;使用时严格审查,做好登记。
二、医院公章使用注意事项:
(一)医院公章不得随意存放,未经医院办公室主任同意,一般不得携带外出。
(二)医院公章使用前需了解用印内容,对不能确定的要及时请示领导,不得擅自盖章。
(三)凡涉及签订经济合同、重要协议、购置大型设备等需盖医院公章时,由分管院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
(四)正式公文在文末落款处盖章,盖在成文日期上方;介绍信两处盖章,一处盖在落款处,一处盖在连接线上。
(五)文件的落款处为“医院某科室”时,不得加盖医院公章。
(六)各科室部门公章应安排专人保管,并制定制用办法,严格审批和登记。
(七)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加惩处。
三、医院介绍信使用注意事项:
(一)医院介绍信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外出进修凭进修通知单可以提出申请;行政工作需要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
(三)医院介绍信必须用钢笔认真填写,盖有公章的的介绍信方才有效。
(四)医院介绍信一式两联,一联存根存档,以备查验。
(五)医院空白介绍信不得随意带出,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医院办公室主任批准。
(六)外来介绍信按外来文件控制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