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集团总部职员政令考核管理规定
某集团总部职员政令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条适用于集团各级工作人员,在落实董事长和总裁发布的临时性工作指令过程中的考核,集团公司内各项已有明确工作规范与考核细则的常规性工作,不在本标准考核范围内。
第二条本着“责、权、利”落实到人的原则,将政令执行情况与被考核人的经济利益实行最简单的金额关联。标准范围为50-500元,具体金额由督办部门视工作重要程度拟定,并报总裁审批后实施。
第三条考核执行人在正式执行本标准前,须以规范格式的《集团公司政令执行考核通知单》通知被执行人,通知单上须有总裁签章。
第四条下发《通知单》须使用用友oa系统内标准模板。
第五条集团公司逐步营造执行文化,各级管理者对待上级工作指令,要及时落实与反馈;对部署下去的工作任务,要持续地跟进,做到有布置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