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公寓管理规定范本
研究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公司新建研究生公寓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效能,促进和谐贵研建设,促进贵研铂业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定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公寓管理规定,请公司各部门和员工遵照执行。
第一条 研究生公寓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条 公寓入住条件。
1、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博士后;
2、家不在昆明城区,贵研铂业公司、昆贵所新聘用大学专科以上;
3、家不在昆明城区,贵研铂业公司、昆贵所的未婚、在职、大学专科以上员工;
4、家不在昆明城区,贵研铂业公司和贵研所控股子公司的未婚、在职、大学专科以上员工。
以上四类人员根据研究生公寓的容纳程度,按顺序安排入住。
第三条 公寓入住管理
1、博士、博士后,按单间安排入住。
2、研究生在读期间,按床位安排入住。
3、符合入住条件的其他在职员工,按床位安排入住。
4、在读研究生的入住,由公寓管理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招生计划,预留、提供公寓房源,入住由人力资源部具体安排、调配,并负责日常管理。
5、员工由公司公寓管理部门按规定统一安排入住。
6、因房源有限,不符合住单间条件的入住学生和员工,不得采用变相方式单住公寓。否则,经查实后,扣除入住押金,取消入住资格。
7、研究生公寓公共设施,由研究生公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维修;公寓室内设施,如因非人为因素损坏,由使用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维修;如人为因素造成设施的损坏,照价赔偿。
第四条 公寓收费标准
1、在读研究生入住公寓,每学年住宿费为1000元。凡属公司(所)计划内统招的研究生,在读期间(三年)的住宿费由所代支付。如研究生毕业后未留在公司(所)工作,则在读期间的住宿费列入应退赔的培养费内容,由公司(所)财务部统一收取。
2、入住员工,按80.00元/月床的收费标准,入住研究生公寓二年。从第三年开始,按200.00元/月床的收费标准,收取公寓住宿费。
3、在职博士学位员工入住研究生公寓,按100.00元/月间标准收费。
第五条 公寓水电费管理
研究生公寓实行自来水表、电表入户管理。
1、用电管理。
公司按公寓房间电表收取电费,入住学生和员工房间电表分摊缴纳电费,电费按月支付。
2、用水管理。
公司按公寓房间水表收取水费(含太阳能热水),入住学生和员工房间水表分摊缴纳水费,水费按月支付。
第六条 入住申请、审批程序。
1、符合第二条规定的入住条件。
2、本人提出入住申请。
3、所在部门签署部门意见。
4、公寓管理部门按入住规定审批后,根据公寓房源情况统一安排入住。
第七条 押金
入住公寓的研究生和员工均需缴纳500.00元的押金,并与公寓管理部门签订“入住承诺”。
第八条 公寓入住规范
入住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和“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公寓公共安全规范”、“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公寓卫生规范”。违者按规范的相关条款处罚,严重违规者公司有权取消入住资格,直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