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计量彩色标记管理规定
电能计量彩色标记管理规定
b1彩色标纪是电能计量工作管理的重要一个环节。它是检定(或校准)结果的简单而明了的体现,也是保证计量器具正确使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这是贯彻计量器具a、b、c分类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表明电能计量器具被确认的状态,防止使用人员错用计量器具、特制定本规定。
b2所有电能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均应牢固、耐久地粘贴不干胶彩色标记,以标明其状态。同时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其有意或无意地错用标记。使用者可依据彩色标记来明确对其使用、不使用或在某一范围内使用。
b3彩色标记的类型与用途:
b3.1计量标准标记:棕色(或绿色)长方形。用于经检定合格作为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器,以防止误当作工作用计量器具使用。
b3.2“ccv”强检防伪标记:绿色(底色)长方形。“ccv”红色标志含义为“中国强制检定”,标志中“ccv”与“强检”红字为防伪技术处理。用于执行首次检定或周期检定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b3.3合格标记:绿色长方形。用于经检定或校准方式确认合格的a、b、c类执行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b3.4准用标记:黄色长方形。用于无溯源标准,经比对、试验等测试方法确定功能正常的工作计量器具。
b3.5限用标记:黄色长方形。用于某一功能或某一测量范围较难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
b3.6封存标记:红色长方形。用于一些暂时不投入使用或有些又无固定的存放地点的计量器具。
b3.7禁用标记:红色长方形。用于超差、超周期及故障停用的计量器具。
b4 彩色标记的式样:详见附录e(提示的附录)。
b5彩色标记的填写:详见测量设备标记、封印管理程序中5、1、3款。
b6彩色标记的管理
b6.1电能计量专用的彩色标记由电能计量部提出申购,公司计量管理部门统一监制,并委托公司物资供应部门负责采购。
b6.2电能计量器具分类管理的彩色标记(包括合格、准用、限用标记的a、b、c分类),以及计量标准、“ccv”强检防伪标记等应按附录b(提示的附录)企业测量设备分类管理办法与附件(测量设备a、b、c分类管理明细目录),以及本管理规定,张贴在不同的电能计量器具上。
b6.3 凡本公司确认的电能计量器具,由检定人员负责填写和粘贴相应的彩色标记(“ccv”强检防伪标记中“检定单位”栏视同“检定员”项)。
b6.4凡外部确认的电能计量器具,由送检人员依据《检定证书》形式,负责填写(其中“检定员”栏,以“检定单位名称”取代)和粘贴彩色标记。
b6.5对于外部委托检定(或校准)的电能计量器具只出《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或《测试报告》,不必另贴彩色标记。
b6.6彩色标记的选择类型和填写内容必须等合上述规定。标记应粘贴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正面明显处。
b6.7电能计量器具上的彩色标记不得中断或撕毁,对于确认后改变类别应更换粘贴新的标记,否则按不合格计量器具处理。
b6.8电能计量部负责电能计量器具彩色标记的日常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接受公司计量管理机构的检查、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