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防误闭锁装置管理规定规定
1.目的
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的专业管理,做好防误闭锁装置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莱芜供电公司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
3.职责
3.1生产副总工程师负责领导全公司防误闭锁装置的管理工作,负责批准防误闭锁装置管理规定,批准防误闭锁装置的措施、方案、计划。
3.2生产技术部
3.2.1生产技术部是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归口部门,负责我公司防误闭锁装置专业的统一管理。
3.2.2负责审核、组织编写防误闭锁装置管理的措施、方案、计划、标准、规程等。
3.2.3制定年度防误工作计划,确定防误工作方案,协调落实资金,报请生产副总批准后执行。
3.2.4参与防误闭锁装置的验收。
3.2.5每年一月底前对上年度防误工作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材料。
3.3安全质量监察部
3.3.1安全质量监察部是全公司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工作的安全质量监察部门,负责审核防误闭锁装置的安全监督工作。
3.3.2参加防误闭锁装置的设备选型。
3.3.3参加防误闭锁装置的验收。
3.3.4每年一月底前将上年度防误工作总结上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对其它要求填报的表格按时上报。
3.4调度所
3.4.1负责监督运行人员正确使用防误闭锁装置。
3.4.2负责指挥协助防误闭锁装置的缺陷消除工作。
3.5变电运行工区
3.5.1负责对全公司微机及程序闭锁装置的安装管理。
3.5.2负责对全公司闭锁装置的运行维护工作。
3.5.3负责编写防误闭锁装置专业有关的措施、方案、计划等。
3.5.4负责防误闭锁装置的验收和运行工作。
3.5.5负责防误闭锁装置异常分析及处理工作。
3.5.6负责防误闭锁装置的评级和缺陷上报工作。
3.5.7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工作的总结及专业报表的汇总、统计、分析、上报。
3.6修验场
3.6.1负责全公司电气联锁和电磁锁的安装、调试及缺陷处理工作。
4.内容与要求
4.1防误闭锁装置的设计和使用原则
4.1.1凡有可能引起误操作的高压电气设备,必须装设防误闭锁装置,装置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
4.1.2防误闭锁装置应实现五防功能:
①防止误分、合断路器;
②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③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④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⑤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高压开关柜及间隔式配电装置(间隔有网门时),应满足“五防”功能的要求。
4.1.3新定购的高压开关设备,必须具有性能和质量符合要求的防误闭锁装置。
4.1.4新设计的变电工程中的防误闭锁装置,必须与主设备同时验收、同时投运。
4.1.5防误闭锁装置力求结构简单、可靠、操作维护方便,尽可能不增加正常操作和事故处理的复杂性。
4.1.6防误闭锁装置应有专用工具(钥匙)进行解锁,防误装置应能满足所配设备的操作要求,并与所配设备的操作位置相对应。
4.1.7防误闭锁装置所用的电源应与继电保护、控制回路的电源分开。
4.1.8防误闭锁装置应做到防尘、防异物、不卡涩,户外防误闭锁装置还应有防水、防潮、防霉的措施。
4.1.9“五防”中防止误分、合断路器可采用提示性的装置;其它“四防”应采取强制性措施。
4.1.10新设计的户外110kv及以上复杂接线,应优先采用微机闭锁、电气联锁或电磁锁方案。
4.1.11使用解锁钥匙(工具),必须经防误闭锁专责人到现场确认、批准并监护完成全部操作(事故处理除外)。非防误闭锁专责人无权批准解锁。严禁采用电话等不到现场核实的方式批准解锁。
4.2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
4.2.1防误闭锁装置作为一套独立的运行设备,由变电运行工区管理和使用,严禁其他人员动用。
4.2.2防误闭锁装置运行操作中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值班负责人,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并经防误闭锁专责人现场确认批准,并在防误闭锁专责人和值班负责人的监护下方可进行解锁操作。4.2.3微机或程序闭锁的缺陷由值班员汇报变电运行工区,并记入缺陷记录簿,由变电运行工区负责处理。
4.2.4电气联锁或电磁锁的缺陷由值班员汇报值班调度员,并记入缺陷记录簿,由值班调度员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4.2.5在巡视电气设备的同时必须巡视防误闭锁装置,同时每年必须对防误闭锁装置进行两次专项检查,填写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