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yk通风队安全管理高压线管理规定
为促进通风队安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持续区队安全生产良好局面,真正落实公司两个“一号文”和白总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经区队研究梳理,特制订通风队安全管理高压线12条,如出现情况之一,按严重“三违”考核,直至交矿处理。
1、没有认真执行巡检,风筒传感器、甲烷传感器等设备不能正常发挥断电功能作用的。
2、安全监控数据异常,不及时汇报的。
3、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悬挂 (掘进工作面距迎头3~5米,采煤工作面距安全口3~10米)距离超过规定、位置不对的。
4、分管辖区出现有风筒破口超过200㎜不处理、不汇报的。
5、风筒出风口距迎头超过规定且瓦斯浓度明显偏大不汇报、不处理的。
6、瓦斯检查员空、漏、假检的。
7、分管辖区内有瓦斯积聚不汇报、不处理的。
8、大班人员下井发现违章和隐患不制止、不处理的。
9、上级查出隐患不按规定及时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
10、放炮不执行“一炮三检”,不落实撤人距离与警戒的。
11、放炮装药不使用水炮泥的。
12、通风保安工未按区队安排及时处理通风设施隐患或当班隐患未处理不汇报的。
此《规定》自2023年3月1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