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一中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全校教职员工应按学校规定时间上班、下班,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教职工有事需要请假,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半天以内,向分管主任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超过一天由校长批准。婚假、产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假条应由科室主任签字。
干部要模范执行工作纪律,有事向校长请假并告知办公室登记。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可以提前离岗的老师,要向分管领导请假,到办公室备案。享受相应的政策期满,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各部门要做好本部门人员的出勤检查,作好记录,考勤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本部门年终量化考核和评优选先。
办公室每周不定时进行出勤情况抽查,只要不在岗的人员都要实事求是进行通报。办公室每次抽查情况纳入学校对各部门、级部和中层干部的年终考核。每次办公室抽查,各部门都要提供临时请假老师名单。
各部门、科室及个人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到办公室说明。
考勤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夏季2:2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