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为促进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包括研究生)健康成长,保证医院相关学科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包括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
一、适用对象:三年内新进临床及医技部门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学位(包括研究生)的人员
二、管理细则
1.严格按照审定后的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和考核。
2.每年发表医学统计源期刊论文一篇以上。
3.能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及规范化培训工作。
4.每年内应有一项独立或合作的科研课题,或引进一项新技术、新项目。
5.每年承担科室学术讲座一次以上。
6.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室质量管理工作。
7.完成医院交待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
1.合格标准:上述培养细则完成六项以上(包括六项)为合格。
2.考核周期:每年终进行综合考评。
3.考核处理:半年不达标者及时进行面谈督导,年终不合格者,待遇暂停发放(跟同入院本科同等待遇),等达标后再享受绩效工资相应系数待遇。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同时*人医政字(2022)45号文件废止。